离婚纠纷,一方当事人却不愿走进法院大门,安岳法院另辟蹊径,把调解现场“搬”进“共享法庭”,首次借助该模式化解了这起纠纷。
01
案情回顾
本案中,被告因对传统法庭环境心存顾虑、信任度不高,不愿前往法院参与调解。
为切实化解矛盾,安岳法院依托镇综治中心设立的“共享法庭”,邀请综治干部、调解员共同参与,把调解放在一个让当事人更容易放松下来的环境里进行。
在综治中心的调解现场,法官通过视频连线全程在线,围绕法律适用、方案可行性提出专业意见;综治干部和调解员则发挥熟悉当地情况、善于沟通的优势,协助释法明理。
经过多方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作出合理安排,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02
法官说案
该案是安岳法院首次依托“共享法庭”完成调解的案件。“我们认为,当当事人不便或不愿走进法庭时,司法服务可以换一种方式来到他们身边。”
对当事人而言,纠纷在更熟悉的环境里得到化解,对抗更少、成本更低;对基层而言,综治力量与司法资源在同一个平台上协作,不仅是纠纷调解模式的创新,更是深化源头治理、延伸审判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举措。
那么
什么是“共享法庭”?
简单来说,“共享法庭”是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等现有场地和信息化设备,由法院指导设立的基层纠纷化解平台。
它不是一个实体法庭,而是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把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一个站点,能办哪些事?
指导调解。法官在线把关调解程序、法律适用和方案可行性,让调解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在线诉讼。网上立案、在线庭审等服务集成在平台上,当事人少跑路,解纷成本更低。
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一场调解也是一堂“法治公开课”;还可以组织专题法律讲座、发布典型案例,把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
纠纷化解。在当事人熟悉的环境里调解,对抗情绪更容易缓解;法官指导、调解员主调、多方参与,形成解纷合力。
建设“共享法庭”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安岳法院将主动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常态化沟通对接,有效整合基层治理各方资源力量,推动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打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
供稿:袁 敏
编辑:张异同
审核:杨 柳
签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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