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及万州监管分局集中发布一批行政处罚信息,4家银行因贷款“三查”问题被处以罚款,多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警告,其中一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处罚信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重庆金融监管局罚款共计180万元;颜俊、李元伦、赵奎亮三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的处罚则涉及另外3家银行:重庆巫溪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重庆城口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均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各被罚款20万元,杨毅、冉红壤分别被警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梁平区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罚款75万元,王大军等6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徐瑶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贷款“三查”是银行业信贷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覆盖贷款从发放到收回的全流程。其核心目的在于核实借款人的真实资质、评估还款能力、监督信贷资金的实际用途,防止贷款被挪用或形成不良资产。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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