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正面临监管部门 "双重处罚"。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汇罚〔2026〕30 号)显示,华夏银行因多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罚没款合计 1050.47 万元;
而早在今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已因反洗钱相关问题对其开出 120 万元罚单,并对四名相关责任人员追责。
仅就金额而言,两张罚单合计达 1177.47 万元。
外汇局北京市分局认定,华夏银行存在七类外汇违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时,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外汇局对华夏银行作出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央行的罚单则聚焦反洗钱环节。银罚决字〔2026〕63 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华夏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 120 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 日。与机构处罚同步,央行还对四名责任人开出 "双罚":李某(个人业务部)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 2 万元;张某辉(法律合规部)、许某棋(零售信贷部)、胥某国(普惠金融部)因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分别被罚 1 万元、2 万元、2 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两家监管部门在短短数月中先后出手,处罚指向高度互补:外汇业务合规直指结售汇资质、交易单证审核与申报环节,反洗钱处罚则击中客户身份识别与可疑交易报告这一第一道防线。尤其是央行 "机构与个人双罚" 的处置方式,传递出对违规行为追责到人的明确信号。合规管理上的接连失守,暴露出华夏银行在内控机制建设上的系统性短板。
对金融机构而言,合规不仅是经营底线,更是真金白银的代价。合计超 1177 万元的罚单,既是对个案的惩戒,也向市场释放出 "强监管、严问责" 的明确信号 —— 外汇业务与反洗钱合规,哪一条红线都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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