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这轮规划消息里最容易被误读的一点就是地块规划公示、批复了,是不是就等于要征地拆迁?
不是。规划先回答“这块地以后能干什么”,不回答“你家什么时候拆、补多少”。这两件事中间隔着好几道程序。
先看南边。冀南新区JN02-04街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正在公示,征求意见截止到10月26日。这块地北至金马路,西临107国道,总面积约26.97亩。
对于附近居民、经营户、自建房业主而言,该阶段最实际的动作就是到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查原文,先确定地块范围,再看规划指标。自己的房子、店铺或者经营场地如果在范围内或者对交通、配套、环境有具体意见的,可以截止日期前提交。
该阶段所提为规划意见,不是补偿谈判。
为什么不能把公示直接理解成拆迁通知?因为规划公示解决的是土地用途和片区安排。一块地未来是产业用地、居住配套,还是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属于规划层面。征收属于另一套程序,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需要依法发布征地预公告、拟定补偿安置方案等。
因此,“会不会征到我”只能从规划公示之后有没有对具体范围进行征地预公告来判断。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也要看正式方案。网上小道消息不能当依据。
再看东边。经开区DQHX04-03街区地块占地266亩,邯山区代召片区地块248亩,规划已经正式批复。批复之后就进入到了规划阶段,但是并不等于马上就开始征地拆迁,也不等于项目明天就开工。
它实际的影响会沿着另一条线发生,即规划批复之后,再逐步开始土地出让、项目建设。东部新城一直强调产城融合,不仅是建住宅,还要同步布局产业项目、配套道路和公共服务设施。对代召、经开区东区一带来说,这会改变未来就业、居住以及配套的短板情况,但是节奏要根据后续手续来决定。
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一南一北两个片区的消息要分开看。冀南新区那块地靠近107国道,公示的重点是局部用地规划调整,周边居民现在有意见征集窗口。东部两宗地块已经批复,更多是东部新城建设推进到规划落地阶段。一个在征求意见,一个已过批复,所处环节不同。
但是普通读者最终关心的还是同一件事,就是这些规划和我家有什么关系呢?判断顺序其实并不复杂。第一步是看自家是否落在公示或者批复地块的具体范围内。第二步是看有没有针对该范围的征地预公告。第三步再看补偿安置方案。
只有走到后面两步,才谈得上征收和补偿。
城市规划落地周期一般较长,从公示、批复到开工建设,会分阶段进行。10月26日前冀南新区公示还可以提意见,东部地块批复就是土地出让、项目建设的信号。一条规划消息并不会自动引发拆迁,也不会自动确定补偿。以官方公告中的范围以及法定环节为依据来判断“拆不拆”,比猜测“拆不拆”要可靠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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