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芦习文)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淮南市首例适用林业碳票代偿生态损害的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认定被告人杜某擅自扩建公墓区域,非法侵占周边成片林地,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公职人员行贿,构成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0万元;同时,判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杜某承担生态环境功能价值损失、生态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金合计140余万元。此外,法院责令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切实维护社会公共生态利益。
被告人杜某系淮南市舜耕山公墓实际经营者。2013年以来,其在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向外扩建公墓区域,非法侵占周边成片林地,通过违规经营牟取非法利益,导致原有林地植被遭到大面积损毁。经专业机构鉴定,杜某非法占用林地总面积达2.6万平方米,全部为有林地地类,其中的2.2万多平方米林地植被严重破坏、林业种植条件完全丧失,属于严重毁坏;剩余3400余平方米林地损毁程度较轻,具备恢复林业生产的条件。其违法行为共造成生态环境功能价值损失11.5万元,所需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105.9万元。
另查明,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杜某为逃避法律惩处,向公职人员行贿20万元。
检察机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对杜某提起公诉,同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生态损害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并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违法行为同时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同时,其向公职人员行贿20万元,构成行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鉴于被告人杜某在法院教育下,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已通过认购林业碳票的方式全额履行,法院依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作出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杜某服判,判决已生效。
任何为牟取私利非法侵占林地等农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均属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任何个人与经营主体均不得越界,否则不仅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需承担生态环境功能价值损失、生态修复费用等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人毁林牟利并向公职人员行贿,终因数罪并罚付出沉重法律代价。生态红线不容逾越,公共利益不容侵犯,司法机关将持续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全社会应自觉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