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获悉,我市对非营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助政策于今年9月30日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该政策适用于2025年4月30日(含)前登记在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注销时公安系统中注册地在东阳的车辆,包括非营运国四排放阶段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和非营运国五排放阶段中型、重型柴油货车。补助分为淘汰补助、“淘汰+更新”补助两种情形,每车仅可申请一次。
2026年3月13日(含)起在我市办理非营运国四排放阶段柴油货车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所有人,若提前淘汰车辆,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淘汰补助;2026年3月13日(含)起在我市办理非营运国四排放阶段柴油货车、非营运国五排放阶段中重型柴油货车注销手续,并新购置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货车的车辆所有人,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淘汰+更新”补助。其中新、旧车辆所有人必须完全一致,新旧车辆需为非营运属性。淘汰非营运国五中重型柴油货车的,淘汰车辆、新购置车辆均须为中重型货车,且只能申领“淘汰+更新”补助,仅淘汰不予补助。此外,报废1台老旧货车,仅可对应1台新购车辆申请更新补助。
据了解,车辆淘汰补助金额为轻型最高0.5万元、中型最高2.5万元、重型最高4.5万元。车辆更新补助为轻型2万元,中型3.5万元,重型最高9.5万元。两者叠加后,最高补助金额可达14万元。淘汰补助以注销时公安系统登记注册地为准,更新补助以新购车辆注册地为准,新旧注册地应当同为东阳市。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工作人员提醒,申请人须在政策有效期内提交补助申请,补助资金按审核通过时间顺序发放,总额有限,用完即止。
记者丨东阳市 融媒体中心 马歆晨
编辑:许琳琳
二审:任振江
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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