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人的“第一家”,为何在殷墟叙事中隐去了?
——从帝喾、简狄与契,重新追问五号遗址
文|翁卫和
殷人从哪里来?
讲殷商历史,不能只从商汤灭夏讲起,更不能到了安阳殷墟,便只剩下武丁与妇好的故事。一个王朝有王朝的建立,一个族群还有更早的祖源。殷人怎样成家,怎样立族,怎样受封,最后怎样王天下,这是一条需要贯通的历史线索。
《史记·殷本纪》开篇记载:“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殷人的起源叙事,由此落在帝喾、简狄与契的关系上。
我把这一祖源关系称作殷人的“第一家”。
所谓“第一家”,指的是殷人追述自身来历时的祖源家庭,并非已经由考古证明的最早家庭遗存。帝喾、简狄、契,分别连接父系祖源、母系祖源与始祖传承。殷商的历史,应当把这一家放回视野。
问题也正在这里:文献记下来的祖先,在地下遗存中有没有留下位置?
在我对殷墟五号遗址的研究中,几件玉人值得放在一起重新观察。一件戴冠跪坐,一件冠服与背后所佩器物具有鲜明特点,另一件身上刻有复杂纹饰。我尝试将它们分别与帝喾、简狄、契联系起来,考察它们是否构成一组祖源人物形象。
这是一项人物身份的研究假说。冠帽、服饰、跪姿和纹饰,是提出问题的依据;要落实人物姓名,还需要铭文、出土位置及同类器物的独立支持。但是,不能因为尚未确定姓名,就把祖先造像的可能性排除在外。
若这些玉人表现的是受祭祖先,那么我们面对的,就不只是供人佩戴、把玩的玉器,也可能是殷人保存祖源记忆的形象载体。
殷人行殷礼,礼又从哪里来?
我所强调的“殷人即东夷人”,着眼于殷人祖源的东方背景,以及东方族群传统与殷商文明的联系。这里的“东夷”需要限定历史语境,不能把不同时代的东方族群全部混为一谈。学界对此也存在不同认识,有研究依据甲骨文中商与夷方的区分,反对将两者直接等同。
因此,要把这一主张做实,就必须继续追问:哪些祖先记忆、人物标志、礼器组合与祭祖方式,可以显示殷人自身的传承?
“行殷礼”,不能只理解为用了多少鼎、多少爵。礼的背后有人,有祖先,有世系,也有谁能主祭、谁来配享的秩序。器物为什么制作,人物为什么以特定姿态出现,铭文为什么反复保留某些称谓,都应放回这一关系中考察。
在我的研究框架里,帝喾、简狄与契,是殷人祖源的三个关键人物。我称其为“殷人三祖”,是为了明确这条研究线索,并非说古代已经存在一个得到公认的同名制度。
我提出,他们的人物标志可能通过冠服、姿态、纹饰及铭文称谓延续下来,成为贯穿殷商历史的祖源表达。但“贯穿整个殷商史”,不能只凭五号遗址中的几件玉人来证明。它需要在不同阶段、不同遗址的材料中,找到可以重复辨认的联系。
这才是接下来要做的工作:从个别造像走向成组关系,从形似走向制度与世系的互证。
也正因如此,我对“妇好墓”这一解释提出疑问。
目前通行研究依据青铜器铭文等材料,将五号遗址认定为妇好墓。这一判断有其证据基础,不能简单说成只凭一个名字作出的结论。
但是,墓主身份的判断,能否解释其中每件器物原先的用途?一件器物最终进入墓葬,是否意味着它最初就为墓主个人制作?其中会不会保存着更早的祖祭用品、王室旧藏或祖源形象?
这些问题,不能在确定墓名后就停止讨论。
反过来说,发现祖祭内容,也不能直接证明整个遗址就是宗庙。我要提出的“重屋”解释,同样需要面对遗址结构、埋藏过程、葬具记录和器物空间关系的检验。只有解释得更完整,新的判断才能成立。
我说“‘妇好墓’断了殷人的根”,所批评的是一种解释上的局限:当所有器物都围绕妇好个人展开,帝喾、简狄与契所代表的祖源线索,便容易退出讨论;殷人成家、立族、立国的历史,也容易被压缩成一位王室女性的生平故事。
这里的“断根”,指的是历史叙事可能发生的割裂,并非指考古工作者有意抹去殷人的祖先。
殷商王朝并非从武丁时代突然出现。晚商的宗教生活,也不可能只有当时的王与妃,而没有历代传承的祖先。
五号遗址值得重新追问的,正是这些祖先究竟以什么方式存在:是在铭文里,在玉人形象里,在礼器组合里,还是在几种材料相互对应的关系里?
殷人的“第一家”,不能只留在《殷本纪》的开篇。
我们应当带着这个问题回到遗存,逐件核对,逐层辨析。能够对应的,拿出依据;不能对应的,保留疑问。让帝喾、简狄与契重新进入考古讨论,才能检验殷人的祖源记忆,究竟有没有被保存在这些器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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