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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记者 康泽辉

培育壮大海鲜火锅、海鲜排档等大众消费业态,发展壮大特色小吃产业,常态化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海鲜美食季、啤酒嘉年华等活动提升烟火气……昨日,福建省商务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闽菜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共五个部分17条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做强山海融合特色赛道

《措施》指出,将发挥福州马尾、厦门高崎、泉州石狮等水产品交易市场集散功能,联动漳州、莆田、宁德、平潭等重点水产养殖地,鼓励沿海各地结合本地海产特色错位发展,培育壮大海鲜火锅、海鲜排档等大众消费业态,支持举办海鲜主题餐饮促消费活动,建设全国知名海鲜美食目的地。

做优山珍特色美食品牌。依托山区生态食材优势,支持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地培育笋竹、菌菇等特色山珍美食业态。鼓励开发以福建茶为特色的闽式茶餐茶点、茶轻食、新闽菜主题茶宴等融合产品,与沿海美食形成山海呼应、互补发展的产业格局。

发展壮大特色小吃产业。统筹推进沙县小吃、福州风味小吃、客家小吃、闽南小吃等闽系小吃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连锁化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市打造全国性小吃集聚区,举办全国或全省小吃美食嘉年华活动。

推动地域美食产业规范发展。支持相关地市聚焦佛跳墙、大黄鱼、鲍鱼、姜母鸭、河田鸡、熏鹅等山海特色菜品发展,引导相关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规范标准,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地域美食品牌。

开展全域推广计划

《措施》要求,加强新闽菜大众化推广工作。聚焦家常味道、价格实惠、食材丰富等特点,对省内外百姓喜爱、知名度高、流行性强的新闽菜在全国重点城市进行大众化推广。

深化“一县一桌菜”品牌建设。力争实现全省各县(市、区)“一县一桌菜”全覆盖。支持各地市在福州、北京等省内外重点城市开展“一县一桌菜”推广活动。

丰富新闽菜消费场景

支持各地统筹历史文化街区、文旅景区、滨海沿线等空间打造复合型消费载体,常态化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海鲜美食季、啤酒嘉年华等活动提升烟火气。推动适时发放“福建有口福”餐饮消费券,联动“闽超”等赛事和文旅消费节点,打通“观赛、逛景、品美食”消费链路。

推动新闽菜出省出海

发挥“闽企出海”平台作用帮助企业布局境外市场;推动预制菜产业规范发展,依托重要展会等平台拓展国际市场;强化品牌文化传播,用好“福建有口福”全省新闽菜宣传专区,做好优秀视听作品宣传推广,鼓励创作美食题材微短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