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

热成像无人机锁定目标,高空坠箭一击毙命——这不是军事行动,而是四川宜宾两个普通人网购改装设备后,在山林里干的事。蹲守两天两夜,民警凌晨4点人赃并获,现场起获29只野生动物尸体。这是宜宾全市首起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案。

一、凌晨4点,蹲守两天两夜后落网

10月15日凌晨,宜宾翠屏区宋家镇009乡道附近,夜色深沉。森警大队的民警辅警已经在这里蹲守了两天两夜。

凌晨4点左右,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背着重物从山林里走出来。民警上前甄别后果断出击,将二人当场控制。

被抓的两个人是廖某某和江某某。他们的"猎物"和"凶器"都在身上——现场查获改装无人机1台、箭4支、铁叉4支,以及果子狸死体5只、野兔死体12只、野鸡死体12只,合计29只野生动物尸体。

 执法现场,地面摆放着查获的改装无人机、箭支及野生动物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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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地面摆放着查获的改装无人机、箭支及野生动物死体

案件核心信息

案发地点:四川宜宾翠屏区宋家镇

落网时间:2026年10月15日凌晨4时

嫌疑人:廖某某、江某某(2人)

现场缴获:改装无人机1台、箭4支、铁叉4支

野生动物死体:果子狸5只、野兔12只、野鸡12只,共29只

涉案金额:约1万元

作案周期:2025年11月至今,近一年

经突审,两人对非法猎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从2025年11月开始,廖某某在网上买了一台无人机,自己动手改装,加上弹射装置,然后伙同江某某一起,多次到翠屏区牟坪镇等区域的山林里,用无人机"坠箭"的方式猎捕野生动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什么是"无人机坠箭狩猎"?

这种狩猎方式,先利用无人机的热成像功能,在夜间的山林里精准锁定野生动物——哪怕藏在树丛里、躲在草窝里,热成像也能看到体温的轮廓。锁定目标后,无人机飞到目标正上方,然后触发弹射装置,把箭从高空抛射下去,依靠下坠的冲击力直接击杀地面上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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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热成像模式下,野生动物的体温形成明亮热源,在夜色中一目了然;右:可见光模式下,动物藏在树丛中很难被发现

无人机坠箭狩猎的四个特点

1. 无需入林——操作的人不用进山林,站在远处遥控就行,脚印、气味什么痕迹都留不下

2. 隐蔽性强——夜里飞,噪音小,热成像看猎物,人看不到无人机,很难被发现

3. 打击范围广——无人机能飞几公里,覆盖范围比传统狩猎大得多

4. 取证难度大——飞行数据可以删、设备可以扔,"人机分离"给办案增加不少难度

所以警方把它定性为"新型智能化非法狩猎手段"。和传统的放夹子、下网、投毒比起来,这种方式科技含量更高、更隐蔽、更难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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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工具示意:民用无人机经改装后加装弹射装置与箭支,即可成为"空中狩猎系统"

还有一个更危险的点:热成像在夜间只能识别热源轮廓,没办法精确区分人和动物。箭从几十米高空掉下来的冲击力足以致命,如果误伤人,后果不堪设想。

三、这不是个例:邻水已判过同类案件

宜宾这起不是四川第一起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案。最高检官网公开的案例显示,四川邻水县去年也破获过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而且已经判了。

2025年5月,甘某等3人先后5次在邻水县明月山周边,用热成像无人机空投坠箭的方式非法狩猎,捕获"三有"保护动物5只。群众举报后,几人陆续被抓。

检察官认为:这种装置具备高度致命性,属于禁用工具;这种非人为直接接触、远距离操控杀伤的狩猎方式,隐蔽性强、危险性高、杀伤范围广,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的破坏程度,不亚于传统的电击、投毒等禁用方法,也应认定为禁用方法。

今年3月31日,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甘某等3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判令3人连带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8万元。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提前预缴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邻水案后的监管整改

无人机登记备案:全县完成217台无人机登记备案

查处违法:查处8起涉无人机违法行为

联合通告:公安+林业联合发布严禁无人机热成像非法狩猎的通告

专项行动:联合6部门开展"清风行动2026",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9起

邻水的这个判例,对宜宾这起案子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罪名认定、量刑尺度、生态赔偿这些问题,都有了先例。

非法猎捕20只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

宜宾公安/翠屏公安:宜宾首起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案通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邻水公益诉讼亮剑"空中刺客"推动监管补位

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