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点:699 份诉状、67 天窗口
2026 年 7 月 26 日至 9 月 30 日,共计67 个自然日、约 10 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系统新受理699 件商标侵权纠纷。
从立案节奏看,三季度中段呈现明显的"涌入曲线"。因 7 月数据仅覆盖 26–29 日 4 天,样本已不具月度完整性;8–9 月则进入稳定状态。
月份
立案件数
有立案记录的天数
日均
2026 年 7 月(仅末 4 天)
39
4
9.75
2026 年 8 月
352
20
2026 年 9 月
308
23
按 Q3 期间的联邦工作日估算(约 48 个工作日),平均每个工作日有约 14.6 件商标侵权案在美国联邦法院立案。对比同期著作权(877 件)与专利(547 件)立案量,商标处在中间位置,但它的内部结构比另两者更极端——这正是本文真正要讲的事。
二、"50.07%"背后的管辖集中
把 699 件案件按受理法院分布:
法院
件数
占比
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N.D. Ill.)
35050.07%
佛罗里达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S.D. Fla.)
76
10.87%
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S.D.N.Y.)
38
5.44%
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C.D. Cal.)
28
4.01%
其余 57 家联邦地区法院
207
29.61%
仅前 3 家法院便承载了 66.38% 的全美商标诉讼。美国共设有 94 个联邦地区法院,Q3 商标案出现于其中61 家;而伊利诺伊北区一家,几乎独占了半壁江山。
伊利诺伊北区能够成为"商标诉讼第一法院",背后有一套业内公认的制度加成:法官对境外被告的替代送达(Alternative Service)持相对宽松态度;对单方(ex parte)临时限制令的签发程序高度模板化;电子支付通道冻结在该辖区能够以较低举证门槛推进;地方规则(Local Rules)长期允许将数十至数百名"未知境外卖家"合并提起诉讼。原告方知道:到了这里,程序就不是阻力,而是加速器。
三、Schedule A:工业化维权的核心引擎
对 699 件被告栏逐条检索"Schedule A / Partnerships / Unincorporated Associations"关键词,命中333 件,占 47.64%。这就是在美国商标圈早已尽人皆知的"Schedule A 诉讼"(Schedule A Case)。
典型形态是:
原告在起诉状中不公开列明被告,而是以一份密封的"附表 A"(Schedule A)向法院提交数十至数千个被告(多为境外电商店铺、Shopify 独立站 ID、Amazon ASIN 名下的"合伙企业");
几乎同步申请:单方临时限制令(TRO)→ 账户资产冻结令 → 替代送达令;
冻结范围覆盖 PayPal、Payoneer、Amazon Pay、Stripe,以及通过美国银行代理行拦截的跨境支付通道;
送达方式常以电子邮件、平台后台消息视为合法送达;
多数被告缺席——法院随后依《兰纳姆法》§1117(c) 判处每件注册商标最高200 万美元法定赔偿,并保留对账户余额的扣划。
把 Schedule A 案件按法院再度拆分:
法院
Schedule A 件数
占该院商标案比例
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
27578.57%
佛罗里达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39
51.32%
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8
21.05%
宾夕法尼亚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
7
其余法院
4
芝加哥的联邦法院,每 5 件新收商标案就有近 4 件走的是 Schedule A。按 Q3 工作日估算,平均每个工作日有约5.7 件 Schedule A 商标案在该院立案,背后对应被告总数——以每份诉状平均 40–150 名被告保守估算——Q3 单季度在美被"锁定"的境外电商账户规模,极可能已达数万乃至十万量级。
四、原告图谱:三种画像同台
对 699 件原告做穿透性归类,可以清晰看到三类主体同时在使用这套程式。
(一)传统品牌权利人:汽车与服饰的集中出手
汽车制造业原告集群化出现(合计 102 件,占 14.59%):
原告
件数
Toyota Motor Sales U.S.A., Inc.
26
General Motors LLC
24
Harley-Davidson Motor Company Inc.
16
FCA US LLC(Stellantis 旗下)
10
Nissan North America Inc.
10
Kia Corporation
6
Hyundai Motor Co. / Hyundai Motor America
5
BMW of North America / Volkswagen Group of America
2
其他(涉及汽车名人形象权等交叉主体)
3
打击目标并非整车仿冒,而是跨境电商平台上使用品牌 logo 的车标钥匙扣、门槛条、方向盘套、座椅护颈枕、钥匙皮套、后视镜贴膜——这是中国与东南亚卖家在 Amazon、eBay、Shein、Temu、AliExpress 上长期的"低风险品类",如今正被系统化地集中打击。
奢侈品、服饰与眼镜板块共 70 件:
原告
件数
Chrome Hearts LLC(含不同登记形态)
18
Luxottica Group / Oakley / Costa Del Mar
12
Christian Dior Couture / Christian Dior S.A.
9
Calvin Klein × Tommy Hilfiger 联合诉讼
6
Birkenstock US BidCo Inc.
6
Louis Vuitton Malletier(含 SAS)
6
Levi Strauss & Co.
5
Chanel Inc.
4
Gucci America Inc.
3
Fendi S.r.l.
1
娱乐/游戏板块共 29 件:Sony Interactive 9、Netflix 系列 7、NBA Properties 4、Capcom 4、Peanuts Worldwide 2、Nintendo 2、Warner Bros. 1。体育品牌/俱乐部共 14 件:Tottenham Hotspur(热刺)独占 8 件、Manchester United(曼联)3 件、Adidas 系列 3 件。
传统品牌几乎全部选择 Schedule A 模板,被告栏统一指向"附表 A 合伙企业",起诉文书技术性高度一致——这与过往"大品牌零星诉讼、针对特定仿冒源头"的叙事已完全不同。
(二)离岸壳公司原告:值得警觉的"诉讼商品化"
数据中出现四家名称极具英伦古典风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43 件,全部通过 Schedule A 程式提起:
原告
件数
立案法院
Schedule A 比例
Bridlington Bud Ltd.
14
佛罗里达州南区
全部
13/14
Albion Brand Foundry Ltd.
13
佛罗里达州南区
全部
13/13
The Galleon Guild Ltd.
10
佛罗里达州南区
全部
10/10
Paddington & Company Ltd.
6
伊利诺伊州北区
全部
4/6
这些主体对公众几乎无识别度,不是任何可查的商业活跃品牌,但在美国持有注册商标,并以密集节奏启动批量维权。前三家原告选择佛州南区、第四家选择伊利诺伊北区——都是 Schedule A 配套设施最成熟的两个辖区。
虽然数据本身不能直接证成"诉讼目的实体(Litigation Entity)"的判断,但以下几点特征值得业界注意:
法院高度集中(单一辖区),显示在选择程式配套最成熟的法院;
立案间隔极短,起诉模板高度一致;
原告公司无公开商业露出,与其商标所覆盖类别缺少可见商品;
立案节奏持续、规模可预测——更接近一种现金流资产的运营模型,而非传统"品牌受损——维权回应"的触发式诉讼。
Schedule A 曾经是品牌所有人应对境外仿冒洪水的工具;当它开始被与品牌弱关联、与商誉无直接联系的实体以"复制粘贴式"运营,其制度正当性便从司法效率问题升级为商标法本意是否被偏离的问题。
(三)中国原告的反向使用
一个被业内常常忽视的现象是:中国企业已经开始作为原告,使用美国联邦法院的 Schedule A 程式,起诉其他跨境卖家(含境外被告,也含其他中国卖家)。
本季度 699 件案件中,可识别为中国大陆/香港主体作为原告的共36 件,典型如:
Nanjing Xingshanliang E-Commerce Co., Ltd.(南京星善梁):11 件,几乎全部在伊利诺伊北区走 Schedule A;
Pingxiang Suxiu Trading Co., Ltd.:3 件;
Beijing Pop Mart Cultural & Creative + Pop Mart (Singapore)(泡泡玛特集团):2 件;
Yiwu Qingbei Arts & Crafts、Hong Kong Innovation Technology、Xuchang Yinren Technology:各 2 件;
Shenzhen Sikemei、Chongqing Huanxisha、Foshan Mingkang、Foshan Sengeer、Shaoxing Haiqilai、Zhengzhou Kangnidis、Henan Xinbiguo、Suzhou Jingshinian、Guangzhou Luggex、Ningbo Jiaruisi 等多家中国企业各 1 件。
一部分案件是中国品牌权利人(如泡泡玛特)正当地在美维护商标;另一部分案件中,被告栏出现的是"Suzhou Canshixuan Maoyi Co., Ltd."、"Wangqingyunmaoyi"等同样具有中文拼音特征的名字——这表明:
“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正在成为中国跨境卖家之间的"第三地战场"。
当纠纷难以在国内解决、或原告希望借 TRO 的即时性冻结对方海外收款账户时,起诉对手到伊利诺伊北区或佛罗里达南区,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商业对抗工具。中国企业既是这套机制最大的被告群体,也在逐步成为它的使用者——这是本季度最值得警觉的结构性变化之一。
五、法律依据:一张高度集中的武器清单
699 份诉状所援引法律条文形成清晰的集中度(含部分匹配):
条文
作用
命中次数
Lanham Act §43(a) / 15 U.S.C. §1125
虚假来源表示、商标淡化、trade dress
27815 U.S.C. §1114
直接侵犯已注册联邦商标
265
15 U.S.C. §44
外国申请人权利条款(巴黎公约落地)
47
15 U.S.C. §1051
商标注册基础
40
28 U.S.C. §1331
联邦问题管辖权
23
28 U.S.C. §1338
知识产权专属管辖
8
28 U.S.C. §2201
宣告判决
6
Lanham Act(整体援引)
309
两条核心武器:§1125 与 §1114。前者的功能是"扩展型请求权基础"——即便原告商标注册状态存在瑕疵,也可通过"虚假来源指示"主张全面救济;后者则是直接攻击注册商标侵权行为,是法定赔偿计算的核心依据。两者叠加后,Schedule A 诉讼几乎在起诉状形成当天就已经锁定了"冻结 + 禁令 + 法定赔偿"的三重结构。
§44 的 47 次出现同样是关键信号。该条文允许外国权利人在美国法院主张与美国注册权利人同等的保护,Dior、Luxottica、Chanel、热刺、曼联、泡泡玛特等境外原告几乎全部援引此条——美国联邦法院正在系统性地被国际权利人使用,这是一个超越国界的程式工具。
六、"诉求金额全部为 0"的真相
本季度 699 条案件的"诉求金额"和"判决金额"栏全部为 0 或空。
这不是数据缺失,而是 Schedule A 程式的典型特征——原告几乎从不在起诉状中披露具体诉求金额,而是以"每件注册商标最高 200 万美元法定赔偿 + 禁令 + 被告利润吐出 + 律师费"的一揽子请求提出,具体数额留待缺席判决裁定。
这意味着:
表格呈现的"0 美元"是会计意义上的真空,而非法律风险意义上的真空;
一件典型 Schedule A 案件若最终被认定存在 10 件注册商标被侵害、每件主张最高法定赔偿,单案理论最高判赔额可达2000 万美元;
更具实操杀伤力的,不是最终判决金额,而是TRO 签发之日被告账户里实际能被冻结和扣划的金额——这才是绝大多数被告"选择不出庭"的真实原因。
Schedule A 的制度合理性建立在"打击境外仿冒无从送达"的现实基础上,但其走向工业化后,带来三个长期未被真正化解的问题:
被告在支付账户被冻结数周甚至数月后,才通过平台后台邮件收到诉讼存在的通知;
法院在签发 TRO 时所依赖的"事实"几乎全部来自原告的单方面陈述,且附带的"截图式"证据可被技术性拼接;
被告即便希望应诉,面临的美国律师费、保证金、取证成本,与所涉商品毛利之间严重倒挂——结构性地驱使被告放弃程序权利。
当 Toyota、Chrome Hearts、Dior 的维权,与 Bridlington Bud、Albion Brand Foundry 的维权套用同一张模板、在同一个法院、以同样节奏流转,法院在立案阶段只能做形式审查。真实使用意图、商标真实损害、商誉受损情况被折叠进"法定赔偿公式"。商标诉讼正在被定价、被产品化、被运营。
(三)中国跨境电商生态与美国联邦司法的结构性错位
Q3 的 699 件案件中,被 Schedule A 覆盖的隐性被告绝大多数是中国与东南亚的中小电商卖家——他们大多没有美国法律顾问、不理解 TRO 的严肃性、不清楚联邦缺席判决机制、无法分辨"合法 cease-and-desist 函"与"诉讼邮件通知"的区别。
而数据同时显示:中国企业正在从单纯的被告群体,开始反向成为 Schedule A 的原告——跨境合规已经不再是单向规训,而是正在被双向武器化。
八、季度判断
2026 年第三季度的美国商标诉讼,没有一桩"世纪大案"的头条冲击,但在高度程序化的 Schedule A 机制下,完成了一次又一次低调而彻底的权利执行。10 周里,中国南部省份一位 40 平米仓库的卖家、英国一家注册地仅为邮政信箱的壳公司、密歇根州底特律的汽车巨头、芝加哥 Dearborn 街联邦大法庭的某位地区法官——被同一套 PDF 模板串联在一起。它们之间的权力对比如此悬殊,而诉讼的结局几乎在立案当天便已经被程式所决定。
真正值得谨慎书写的,不是法院在 Q3 立了多少案,而是——当一种诉讼程式能够被工业化复制到日均 14 件、每一件都能冻结数十乃至数百个境外账户,而被告几乎没有有效回应路径时,我们所理解的"商标保护",是否正在从一项权利救济机制,静悄悄地演变为一种跨境资金拦截装置。
数据冷静,但它指向的问题远未冷却。对于所有在美开展业务的品牌方、代理机构、跨境卖家而言,Q3 的这 699 件案例不是一次数字统计,而是一张提前被送达的 2027 年合规备忘录。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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