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投诉,内容如下:
信件详情
反映时间:2026-10-14 15:47:29
标题:举报有教培机构休息日违规变相补课
内容描述:
本人掌握的具体事实为:****,地址是******,组织学生休息日在这里进行变相的学科类网课培训
1. 涉嫌无证办学、变相学科培训、超许可范围培训。他们让学生线下来这边听网课。教育部提出的学科类培训的国家的鉴别规则已经明确提出了虚拟教师、人工智能等授课形式也属于学科类培训。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别指引(试行)》同样要求看实际服务,重点涉及是否以应试提分为目的,是否围绕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等课程内容,是否通过刷题、考试、预习、授课、作业辅导等方式开展,以及是否以学科考试成绩评价效果。该文件的适用范围写的是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相关培训服务的机构。根据2023年校外培训处罚暂行办法,对未经审批进行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行政处罚,由违法主体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管辖。
教育部明确要求,对无法直接判断的培训项目,可以通过专家组或专业机构综合研判。浙江也有属地专家鉴别程序,涉及教学资源、课程安排、课堂观察以及相关访谈等内容。请求主管部门在性质确有争议时,按规定进行鉴别。
2 而且学生并非自发性来听课,而是被他们有组织的叫过来听课的,并非出于学生本人意愿。由门店工作人员发放课程账号,指定学习的科目或章节,安排到店学习时间,并向家长反馈测评结果。
3 机构招生时承诺数学提分,收费后提供数学课程账号,安排学习计划。《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禁止教育、培训广告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也禁止利用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4 他们安排的时间往往是在节假日期间或者周五周六休息的情况下来听的学科类网课。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也将违反培训时间规定列为相应违法行为。
另请求核查课程账号由谁提供或开通,学习内容与进度由谁安排,相关费用是否包含课程、测评等服务,以及门店相应许可情况。
请结合历史服务资料综合判断,不宜仅依据检查当时工作人员是否正在讲话作出结论。而且不希望前去核查的过程是和他们提前打过招呼的,不要安排和他们认识的人。而是想要突击检查,如果是正常工作人员一群人去检查的话,就会听到当时工作人员的另一套说辞,希望通过核查人员第一次能以假装初中生的家长的身份前去暗访。
第二,不要告知他们是被举报了所以才过来查,而是正常例行检查,不希望让他们知道是有人在举报。
不得和***教育局一样敷衍处置,很难不怀疑存在利益捆绑关系或者敷衍行事处置。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文章末尾留言!
文章综合:杭州快醒醒学习群、南京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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