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个粉丝私信我:
“被辞退了,HR让我签‘个人原因离职’,说签了马上发工资,不签就拖到天荒地老,我该签吗?”
我回了两个字:别签。
这一签,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赔偿金,大概率全没了。
劳动法不是纸上的安慰奖,但很多人不是输给公司,是输给自己手里的“证据”和“嘴快”。
一、公司最爱用的3句“忽悠话术”
1、“签了个人原因,咱们好聚好散。”
个人原因离职 = 你主动走。
公司不用付经济补偿(N),也不用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N)。
真有拖欠工资、不交社保、违法辞退,离职原因必须写清楚。
2、“没签合同?那你不是正式员工。”
错。
用工之日起就建立劳动关系。
没合同反而对公司更危险:超过1个月不满1年,要付二倍工资差额。
3、“自愿放弃社保,你多拿几百块。”
这种协议法律上无效。
社保是强制义务,不是你和老板讨价还价的零食。
二、打工人维权,先备这5样东西
别等被踢出群才想起来取证:
工资流水 / 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工牌、考勤、排班表、打卡截图
录用通知、劳动合同、调岗通知
微信/钉钉聊天记录(别删原始记录)
辞退录音、会议录音、邮件、OA系统截图
记住:
公司说“口头辞退”最常见,你手里没书面、没录音,仲裁时就变成“他说你自动不上班”。
三、N、N+1、2N,一次说清
N:合法解除/终止,该给的经济补偿
公式:工龄 × 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N+1: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又没提前30天通知,多给1个月“代通知金”
2N:公司违法解除,按经济补偿的2倍赔
举个例子:
你干了3年7个月,月均工资8000。
合法辞退:N = 4个月 → 32000元
违法辞退:2N = 8个月 → 64000元
公司忽悠你“个人原因走”:0元
看到没?
一句话签错,差出一辆车。
四、仲裁前,别踩这4个坑
拖过时效:劳动争议仲裁一般1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离职的从终止之日起算。
工伤没鉴定就私了:3万5签了,后来评到9级,想反悔很难。
诉求乱写一通:加班费没考勤、年终奖没制度、道歉没法律依据,反而显得“碰瓷”。
被移出群就以为“不提供劳动条件”:工位还在、能打卡上班,光删钉钉权限,不一定构成法定被迫离职。
五、正确动作清单(直接抄)
被欠薪/被辞退时:
先书面催告(微信也行):要求支付工资/出具解除通知
别写“个人原因”,别签空白协议
向劳动监察投诉(欠薪、不交社保、不签合同)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仲裁委申请仲裁
仲裁请求写准:
确认劳动关系 / 支付工资 / 二倍工资差额 / 加班费 / 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补缴社保损失
社保补缴找社保征缴部门,仲裁不管这块直接补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