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想了许久才确定。把一个市场行情归咎于某个行业,似乎不太公平;但就事论事,这波房价下跌中,某些中介确实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注意,范围是“某些”,不是全部。大多数中介靠专业服务吃饭,但少数别有用心的从业者,会利用信息差、焦虑感和买卖双方不见面的空间,把“专业”变成压价和赚差价的工具。下面这个真实经历,值得所有准备卖房的人看一看。
2009年,朋友在长春某小区买房,当时房价约4000元一平方米。后来因工作原因去北京,房子装修完就一直出租,十多年由稳定租户承租。直到2023年租户因工作退租,朋友觉得人在北京、长春的房子留着麻烦,于是找中介委托出售。中介很热情,要求独家销售,表示会加大带看力度、加大广告推广,保证一个月左右售出。朋友本着省事的原则欣然应允。房子97平方米,他结合软件上的价格,意向售价72万元;中介建议70万元,说这个价格出售会快一些。为了省麻烦,最终按70万元上架。
钥匙交给中介后,朋友返回北京。本以为周期不会很长,毕竟签独家代售合同时,店长差点把胸脯拍碎。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是社会运转的基本规则。可一周后,远在北京的朋友接到中介电话,还以为房子已经售出,感叹专业能力确实强。结果中介说只是核实房屋情况,房子并未售出,并在电话中表示价格有点高,想快点售出最好降价。最终在中介一再游说下,房子售价定在67万元。本以为这个价格有足够竞争力,售出会加快,哪知道这只是降价的开始。
之后中介倒是带看了几波客户,最后都不了了之。朋友说,带看的是否真是意向客户也不得而知,他人在北京,一切都交给长春中介处理。每次反馈都是“客户嫌房价太高,要求降价”。即便没有客户带看,中介也会一周左右打个电话,问业主需求,然后怂恿继续降价。说辞每次都不同,总结起来就一句:现在就是这个市场行情,不降价就只能慢慢碰。反复几次后,朋友房子价格最终定格在50万元。这个价格比最初意向售价已跌了大半,卖与不卖的意义已经不大了。
一天,我在网上看到一条法院诉讼纠纷:原告是房主,被告是代售中介。原告在外地,委托中介卖房,中介通过不断制造焦虑打压房价,把原本市场价100多万元的房子最终以60万元成交。房主以为这是正常市场交易,也没多想。可实际款项交割时,买方实际支付80万元。也就是说,中介通过打压卖方、提高买方心理预期,从中赚取20万元差价。法院最终判定中介公司应归还原告中间差价的不当得利。现实中,少数中介正是利用房主不在本地的信息差:一边为房主制造焦虑,让卖方觉得市场就是白菜价;一边忽悠买方,编造市场回暖、马上涨价的信息;然后中介人员自己低价买下房屋,再高价出售给意向客户赚差价。有的还会通过房屋公证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避免原房主与真正买家面对面,差价赚得神不知鬼不觉。这种做法是否普遍不能一概而论,但一旦遇到,卖方很容易在反复压价中失去判断。
我把这个信息分享给朋友,他听后不淡定了,但也没有其他办法,毕竟人在外地。他也想好了,价格太低就不卖。前几天网上聊起房子,他告诉我,中介打电话说有个客户看完很满意,想出35万元,问卖不卖。朋友直接拒绝,表示这套房不卖了。前几天趁假期专程回来,从中介那把钥匙取走,打算长期闲置。返程时一起吃饭,朋友说,三年了,原本以为通过中介最低能卖60万元左右,哪知道每次接到电话都是要求降价。现在看来,即便降价也没卖出去;如果降价太多,最终大概率落入中介手中。与其让黑心中介赚差价,还不如放在那里。
朋友的事只是一个缩影,很多地方都存在类似情况。作为一手托两家的房产中介,少数人一边对卖方讲房地产市场寒冬的故事进行压价,一边又急不可耐地对买方讲述房产春天即将到来的美好未来画大饼抬价格,所做的一切无非是通过制造焦虑赚取高额差价。中介本应作为市场重要参与者,以专业知识为买卖双方提供公平交易信息;但在某些别有用心的中介眼中,专业知识、专业信息成了赚取差价的工具。房地产市场正在经历寒冬,房子是中国大多数家庭的大额资产,每个家庭都想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希望市场寒冬快点过去,更希望这些一手托两家、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房地产中介不要雪上加霜,而是做雪中送炭的暖心人。
对卖房者来说,这个案例留下几条实在提醒。第一,别轻易签“独家销售”,多找几家中介比价,至少保留自主选择权。第二,价格调整要有依据,看同小区近三个月真实成交价、成交周期和挂牌量,不要只听电话里的“市场不好”。第三,保留每次沟通记录、带看反馈和报价信息,重要节点尽量亲自到场或委托可靠的人。第四,警惕“只压价、不带看”“只谈风险、不谈成交”的中介;真正专业的中介,会给成交数据、客户画像和带看记录,而不是反复制造焦虑。第五,核对买方真实出价与网签价,别让信息差变成别人的差价。市场冷不冷是一回事,自己的资产不能因为焦虑被随意打折。房子可以暂时不卖,但判断力不能先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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