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达清
微信版第2005期
历史的长河缓缓东流,亘古不息,无数的人和事都湮没在这一长河中。关于钟世美其人其事,即是一例。我们只在一些零星的记述里,窥见其曾经的往事。作为历史文化研究工作者,我们的责任就是通过爬梳史料,尽可能再现当年的历史场景,使历史人物尽可能丰满一些,鲜活一些。本文试就钟世美其人其事作一初步的探求,更进一步的研究需要更多史料的再发现。
关于钟世美的籍贯
《宁国府志》《旌德县志》均系钟世美为 旌德县人,然而南宋熊克《九朝通略》却称其为“宣城钟世美”,《宣城县志》也将其载为宣城县人。通览各家记述,似仍应系其籍为旌德县为是。
关于钟世美的字
钟世美的字, 府、县志均记为“ 公 实”。然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事本末》卷一二三 :“(崇宁元年九月)癸巳,降授朝议郎、提点淮南东路刑狱钟正甫为金部员外郎。正甫于元符末应诏上书,第为正上第一人,故擢用之。”当时“正上第一人”为钟世美,则世美字正甫无疑。然此处《实录》官方记载应称名,不应称字,故《纪事本末》于此亦疑之: “正上第一为钟世美,庚子追赠右谏议大夫亦曰世美,兹云正甫,殆其字欤?然于此称字, 亦觉无谓。
元丰初,钟世美为太学生,因上书得入仕途。
熙宁末至元丰初,钟世美在国子监读书。 大约此人在国子监是个活跃人物,才思敏捷, 长于为文。当时北宋的边疆压力很大,文人多 谈兵事。万历《旌德县志》卷九《钟世美传》: “一日献书万言,大略论教化未宣,法制未备, 守令不择,旧疆未复。”《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 :“或刻世美书印卖,上批:‘世美所论,有经制四夷等事,传播非便,令开封府 禁之。’”可见世美上书的内容与当时的内政、边防密切相关,从而获得了宋神宗的赞许:“夫 以布衣谈王道,讲当世之务,而为朕之所知, 可谓一时豪杰之士。前览所奏书,朕既奇尔言 矣,然犹以为未也,诏有司考尔素学,而祭酒 博士咸以行义闻,夫复何疑?”(万历《旌德县志》卷九)
“(元丰元年十一月乙酉)太学生钟世美为试校书郎、睦州军事推官、太学正。世美以内舍生上书称旨,下国子监保明,在学行义亦饬故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 北宋太学正分为命官学正(朝廷任命)与职事学正(学生兼任)两类,钟世美以太学生为太学正,即是职事学正。周邦彦与秦桧都曾以太学生任过太学正。
元丰二年(1079),再次上书,支持王安石变法。
元丰元年(1078),钟世美授官后,曾衣 锦还乡,回到京城后,再次上书谈论国子监的 改革事宜,并对王安石的罢相表达不满。《九朝通略》:“元丰二年,先是,太学生宣城钟世美欲上《辟雍图》,会得假归宁,既还,而新学已成,因再上书论学校云云。又言:‘前二府大臣见于政事,其德弥邵而道艺足为后学之师者,孰若以提举太学,今乃使之退托于山林无用之地,良为可惜。’(转引自《山谷外集诗注》卷六)二府大臣,即指王安石。熙宁九年(1076),王安石变法因遭旧党反对,被罢相归里隐居。钟世美认为这是人才的浪费, 既不能立于政府,不如人尽其才,到国子监来任提举。这就婉转表达了对王安石变法的支持。
《山谷外集诗注》卷六
元丰三年(1080),仍在国子监读书。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元 丰三年四月庚子)又诏,太学正钟世美上年陈太学事,有可行者,下看详太学条制所立法以闻。”
元丰四年(1081),正式进入仕途。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二:“(元丰四 年五月)辛丑,新权江宁府观法推官钟世美为 承务郎、中书户房习学公事。”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二
元祐元年(1086)前后,任池州府户曹参军。
钟世美在池州之事迹不可详考,却留下了一篇文章,成为池州的重要地情文献,也是钟世美唯一存世的完整文章。今全文迻录如下:
郭西昭明庙碑记
元祐元年夏六月初吉,贵池之人,无贵贱少长,相与谋曰:“方今国家承平,仁圣在上, 惠泽四海,天覆地载,可谓仁矣。而我幸生斯时,目不识兵革之事,耳不闻烽鼓之警,以农桑渔樵自遂于田里,其子弟之秀者又服习乎 《诗》《书》之训以为世用,安闲佚乐不知老之至,可谓泰矣。一方之民壤接千里,山无狼虎,野无盗贼,年谷屡登,民无疫疠疾病痛呼, 祝白祷祠,则不旋顷而应。左江右淮,波涛万顷,舟航上下,回樯一瞩则江流无虞。此非特上治之仁,郭西之神力居多也。然则自昔至今, 此方之人与四方之行李适于此者,依神之灵不为不久,而庙貎不庄,斋祠不修,牛羊鸟鼠穿蹂于庭除,荆草莽狼秽不治,无以报称神灵之贶。”
于是集力经营,不日而合一洁新之,尊其像貎,正其冠裳,居有前宫,寝有后室,门阙 重庑,列卫两廊,斋祠有庖,谒款有房,飞甍雕楹,丹垩朱漆,轮奂之美,绝于一时。所以尽钦崇严奉之礼,而极池人之志也。经始于元年七月,成于某年某月。
是时世美筦库于此,而邦人属以记之。因观旧志,以问诸水滨,皆谓梁之昭明昔在秋浦食鱼之美,号其地曰“贵池”。然爱秀山之胜, 屹然数峰矫于云表,清溪环合,为一洞天。土地饶沃,人愿而质,常徘徊久之。异时昭明既殡,梁亦旋亡,其神附于秀山之民曰:“吾昔爱此,今帝锡此于我矣。尔民既祀我,我其福之。”于是民相与筑祠于秀山之阿,秋冬享祀, 有事必祷,有祷必应,民翕慕之。唐永泰元年, 置郡于大江之垠,贵池之民又相与为祠于郡郭之西,而祠遍于江东。
然以梁史考之,则昭明未尝至池,旧志与诸水滨之言如此,岂非史之逸遗者与?昭明, 武帝长子也,世以“九郎”为称,盖不知其何故。而泰山神亦以纪之,岂非功德及民,登侯于岳焉,所谓九郎者,其泰山以“郎”序诸神之号耶?
昭明讳统,字德施。母丁贵嫔也。生而聪敏,天姿仁孝宽博,喜怒不形于色。美姿容, 善举止。自为儿时已喜读书,数行并下,过目悉记,讲解辨说,该通大义。敏于文辞,游宴诗赋,落笔数十韵。日与群公学士讲论商榷, 著述以为乐,成书至八十卷,东宫聚书几三万卷。文学之盛,晋宋以来曾未有。尤喜佛学, 博极群经,招延阁士于慧义殿中,著《三谛法义》。普通之元,甘露降于庭。
然居东宫,不忍违颜,而忽忽不乐。朝必留侍,出必宴居。坐必西向,卧必面台。遇召危坐达旦,常参则漏未五鼓,待明于门。其侍丁贵嫔疾,衣不解带。贵嫔薨,扶丧还宫至殡, 水浆不入于口。每哭辄恸绝废食,帝数强饭之。终丧,日饷一溢,不及菜果之味。
时风俗衰微,日入于侈,每示恭俭以率之, 衣以浣濯,食不兼肉,服御朴素,无所绘丽。惟嗜山水之胜,穿筑池亭于园圃之中,暇日与宾从游燕。番禺侯轨问曰:“可奏女乐?” 昭明良久咏左思《招隐》云:“何必丝与竹, 山水有清音。”轨甚惭之。他时敕赐大乐,昭明虽拜贶而弗用。出宫二十余年,无声色之玩。
幼于内省尝遇廷尉奏谳重狱,因而书之, 易罪以杖。帝闻之喜,时有所赦,必使之讯免。自加元服,即省万几。文书奏报旁午于前,或不以实,必昭其奸,然恕其咎,而无一人之辜。时兵兴役繁,日尝愀然不安。米价腾踊,则必减食菲衣;天寒久雨,则访贫窭之人、道路之饥以赈给之,死亡无以敛者为之棺槥以瘗之。然皆密施,时莫知之,而天下率归仁焉。其治诬人谤口之狱,驳之再三而不为之。议停吴兴丁役之请,凛凛乎忠厚之文有足观者。
因游得疾,比剧,犹手勤答诏。左右欲闻, 自伤贻帝之念,噫呜流涕。薨,三十一。帝哭之,锡以衮冕,谥曰昭明。建康之人奔走于宫, 号泣满路,四方远近莫不痛悼。
嗟乎!以昭明之才德而不及缵成大业,丕冒天下,使元元蒙泽,更生于兵戈丧乱之余, 岂非天欤?其仁心仁闻,有足以沦浃民心,感格天地。去之几数百年,而血食一方,奄及江东, 明灵阴德及于庶民,靡然犹当时之慕,岂非造理特深,体天地生物之机,相为不息以推仁民爱物之意欤?是可颂也,谨拜手以献之辞曰:
泰初之一,自天先兮。弥满太极,炳眇绵兮。谁其得之,昭明贤兮。不显其灵,莫测渊兮。大江之东,包山川兮。秀峰环合,绿水涟兮。 “我昔眷此,今宅焉兮。天祚仁孝,岁以千兮。来相池民,福禄延兮。”精义感格,靡不旋兮。云行雨施,职所专兮。自江以南,阐神通兮。 惟此池民,祀之虔兮。翼翼新庙,轮奂阗兮。 重堂靓深,藻绘蠲兮。衮衣龙章,冕朱綖兮。 颙颙君王,存俪然兮。四时享祀,靡有怠兮。 特牲尊爵,肆前进兮。祥风景飙,来云軿兮。 幸神嘉娱,赐矜怜兮。惟时酾泽,雨公田兮。 殄疠驱疫,室无愆兮。降福穰穰,各安宁兮。 上方怀仁,格乾坤兮。诸神受纪,景贶填兮。 芝检五书,行昭宣兮。进神显嗣,慰元元兮。 福被群生,弘无边兮。勒石颂功,垂无穷兮。 (郎遂《杏花村志》卷九)
本文详细记载了池州百姓创建昭明庙的经过,考古证今,文笔恣肆,可见钟世美确实文采不斐。嘉靖《池州府志》卷九、乾隆《池州府志》卷一八、陈竑《秀山志》卷七、光绪 《贵池县志》卷七均录有此文,然多有删改, 不复原貌;且误记钟世美为元人。至清末时, 此碑已经漫漶,不可卒读,故徐乃昌撰《安徽通志金石古物考稿》,据原碑存录,残缺过甚, 且谓“县志之文与残字不相吻合”,不知《池州府志》《贵池县志》所录仅是梗概,且未能得见郎遂《杏花村志》加以比勘,实为憾事。
因出售度牒谋利,曾被罢官。授信州教授, 因被议亦未果。
刘安世《论钟世美除信州教授不当事》: “臣伏见朝廷以钟世美为信州教授,考之公议, 不以为允。按世美前坐与蔡硕、刘仲昕贸货官 钱,追官勒停。后来朝廷以度牒系出卖之物, 与仲昕等本非同谋,遂自谪籍特与牵复,使于 清世不为弃人,其为优幸固已极矣。臣闻世美 虽号能文,而不孝之名著于中外,今教授之任, 士人矜式,推择之际,行谊为先,岂容此辈尘 污清选?伏望圣慈追寝新命,以励风俗,取进 止。”(《元城先生尽言集》卷六)
钟世美被罢官,不知在何年。考文中言及蔡硕、刘仲昕贸货官钱事在元祐元年,“(元祐二年)二月十六日,奉议郎、前军器计置材料刘仲昕,前军器少监蔡硕并贷命,免其决, 追毁出身已来告敕文字,除名勒停。仲昕送昭州,硕韶州编管。”(《宋会要》刑法六)则钟世美出卖度牒,当亦是在元祐元年,在池州户曹参军任上。
钟世美被起复,约在绍圣元年(1094)前后。刘安世得司马光赏识,乃是旧党的重要人物,与钟世美政见自是不合,因而出言反对钟世美出任信州教授,自在情理之中。今未见钟世美任信州的任何信息,当是刘氏上奏得到宋 哲宗的认可。
元符三年(1100)前后,任奉议郎、提举福建路常平。
《宋史笔断》卷七:“元符三年三月, 求直言,举议郎钟世美应诏上言,乞复熙宁、绍圣故事。”
举议郎,有左、右举议郎之分,不见《宋史•职官志》记载,当是谏官之类。《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作“奉议郎”,当是。
钟世美这次上奏的主要内容是:“神考道过百王,庶事具举,没犹未久,而匹夫之臣相与诬毁传播,当年曾不及中才庸主。哲宗振起斯文,六七年间,天下大治,复见熙、丰之盛, 不折尺棰而西羌纳土,不勤师旅而尽复故疆。若谓神考不当创法,先帝不当追述,则何以致巍巍赫赫之功?若谓元祐改更而当,则何以致官府废坠,财用匮乏,京师累月冰雪,河朔连年灾荒,西贼长驱寇边如入无人之境?臣尝至西塞,备见元祐削弱之患,直可䀌伤而叹息也。”(《九朝编年备要》卷二五)这份奏章透露出两个信息:第一,钟世美继续支持王安石的变革,肯定变法的重要性,而反对元祐旧党复辟;第二,钟世美在此之前,曾任职边疆, 具体何职不详。
《弘简录》卷九○记此次上奏为建中靖国十一月:“时方有意绍述,会奉议郎钟世美上言……于是诏改明年为崇宁。”时间上略有参差,当以作元符三年为是。
建中靖国元年(1101),被评为正人第一。
《党事始末》:“建中靖国元年九月乙未, 诏中书省开具元符三年臣僚姓名,正上六人, 钟世美为首。”(转引自《山谷外集诗注》卷六)
《弘简录》卷九○:“(崇宁元年)九月乙未,复诏蔡京籍元符三年日食上书人,为正上、正中、正下,邪上、邪中、邪下各三等分, 钟世美以下四十一人为正等,悉加旌擢。范柔中以下五百余人为邪等,降责有差。”
宋神宗、哲宗两朝,新旧党争激烈。宋徽宗继位后,重用蔡京,于是新党得到重用。 钟世美因屡次上书,坚决支持王安石变法,也得到蔡京的赏识,被评为正人第一。
崇宁元年(1102),擢升金部员外郎。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 :“(崇宁元年九月)癸巳,降授朝议郎、提点淮南东路刑狱钟正甫为金部员外郎。正甫于元符末应诏上书,第为正上第一人,故擢用之。”
崇宁元年九月,突然去世。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二一:“(崇 宁元年九月)庚子,赠宣德郎钟世美为右谏议大夫,录其子为郊社斋郎。”
从九月十一日(癸巳)升官,到九月十八日(庚子)赠官并封荫一子入官,钟世美当去世于这数日之间。《宋朝大诏令集》卷二二二存有钟世美赠官的圣旨,录之于下:
钟世美赠右谏议大夫仍与一子郊社斋郎制(崇宁元年庚子)
敕:朕继体于神考,受命于哲宗。永惟二圣之志,付托在予,其曷敢弗饬而问者与? 讹造讪忘义之臣,肆其朋奸丑正之心,作为负赖友伦之语,达于予听,至不忍闻,岂特伤朕父子兄弟之恩,抑亦忘乎送往事居之义。至于缔交合党,乘间抵巇,政以纠纷,国用不靖, 比阅章奏,具见事情乃于群枉之中,独闻至正之论,是知忠孝不为无人。
云何不淑,遽尔殂谢,用申褒赠,以诂为臣。故奉议郎钟世美,被遇神考,擢自布衣。怀尊君亲上之诚,励特立独行之操。元符之末, 国是未定,政在柄臣,异论沸腾,中外摇动。而尔奋不顾身,上书论辨,发扬二帝之烈,忠愤感激,可为流涕。昔盘庚之吿其臣曰:“尔无共怒,协比谗言。”予一人又曰:“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保居叙钦。”夫盘庚之迁都,未为过举也,尚不免协兵怒而谗言,故必至于反复吿戒。朕今亦何爱一官,不以钦叙敢恭之士, 以为群臣劝?宜陟七人之宠,以慰九原之忠; 并及尔孤,以示无言不酬之义。尚其不泯,服我休命。下见二陵,风于多方,尚体予意。可。
由此制,可以纠正《旌德县志》的一个错误。万历《旌德县志》卷九记钟世美“累迁至谏议大夫卒”,实际上谏议大夫只是他死后的赠官,其最后的官职是金部员外郎。金部, 即户部。员外郎,正七品。由七品员外郎,死后追赠为从四品的谏议大夫,也算是朝廷额外的恩典了。
关于钟世美的著作
钟世美以能言善文著称于朝,其生前著 述自当不少。《旌德县志》称其“著有《陵阳集》数十卷”,《宣城县志》未言卷数,惟《江南通志》称“《陵阳集》二十卷”,嘉庆《宁国府志》从之。
万历《旌德县志》卷一○记旌德知县苏宇庶言:“观《宋文海》载钟世美五策,首篇则其遗□之甚,皆邑中乏好古之过也。”《宋文海》编纂于南宋淳熙六年(1179),其时尚能得见 《陵阳集》。大约在南宋末,《陵阳集》亡佚于战火,故元后公私各家著述,均未见引用, 残存《永乐大典》也未见著录。今《宋文海》也仅剩数卷,所存“五策”也不可得见了。
今其文惟存《郭西昭明庙碑记》一篇,片段奏折数首(见上)而已。乾隆《旌德县志》卷一○尚存其残诗二律句:
《题汪氏晏寿楼》:“列嶂参差天外秀, 斑衣盘辟座中仪。”
《题环翠亭》:“黄栗鸟啼迟日丽,红桃花发倚云浮。”
(作者系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资深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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