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闲置相机网上出租,既能盘活闲置设备,也能满足摄影爱好者短期使用需求,本是互惠互利的好事。可一旦遇上别有用心的承租人,租期到了迟迟不还,甚至直接失联。

10月22日,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公安分局柳江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以租赁相机为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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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某租赁相机,抵押变现约6.6万元

10月1日,柳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报警人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出租高档相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迟迟不归还设备,报警人多次催促,对方却直接失联,报警人怀疑遭遇诈骗,随即报警求助。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核查工作。

围绕承租人预留信息梳理研判,很快锁定嫌疑人谷某具有作案嫌疑,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柳江派出所接受调查。

谷某手机聊天记录经查,谷某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平日热衷于追星等高消费。起初,她租赁相机只是为日常拍摄,可随着开销不断增加,手头拮据的她心生贪念,在网上搜索所谓 “挣快钱” 的门路,打起了租赁相机的主意,相机到手后再通过典当抵押变现。

初次得手后,谷某深陷追星带来的虚荣与满足,贪欲也一发不可收拾。

随着调查的持续深入,民警很快查明,在初次得手后的一个多月里,谷某如法炮制,先后对8名承租人,以租赁相机的方式实施诈骗,累计骗取各型号相机11台,涉案金额约6.6万元。诈骗所得钱款,大多被她用于挥霍。

为逃避追责,每到租期临近,谷某便编造各种理由拖延归还,到最后干脆不再回复消息,刻意失联。目前,民警追回被骗相机,谷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日常消费应量力而行,切勿被虚荣心和贪欲裹挟,触碰法律红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假借物品租赁之名实施诈骗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群众在网络平台出租出售闲置物品时,应提高防范意识,认真核实信息,妥善保管凭证,如遇不法侵害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