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深夜,中创新航公告宣布为搭载其177Ah磷酸铁锂电池的广汽埃安AION S车主开通"直达式"维保通道,车主可直接去它的网点免费检测维修;同一天广汽埃安发布致歉声明,把涉事车型质保从8年15万公里提到8年30万公里。
中创新航发布广汽埃安AION S电池维保服务公告
这是动力电池行业第一次供应商跳过主机厂和4S店,直接面向终端用户开放服务。但随后人民网对埃安售后负责人的专访里,方案被拆成了三层:私人网约车营运车型升级到8年30万公里,公户营运车辆维持原有5年50万公里不变,私人自用车主保留三电终身质保。
差的是3年还是20万公里?先把数字摊平:5年50万公里换算成年均里程是10万公里,8年30万公里是3.75万公里——前者是时间短、里程长,后者是时间长、里程短。这两条线在第5年时,一个卡在50万公里的门槛上,一个才跑到18.75万公里。
从厂家的角度看,这不是区别对待,是"分层保障"
埃安售后负责人对人民网给出的解释是:差异化质保的核心是精准适配用车场景、公平保障各类用户权益。
私家车工况温和,终身质保足够覆盖;公户营运车辆原有质保标准已适配其商业化运营体系;本次出问题的核心群体是私人网约车,用车强度远高于普通车辆,因此针对性拉长周期,专项兜底高强度用车带来的电池风险。
支撑这个说法的是一组强度数据。埃安方面称,这类网约车日均行驶里程普遍超过200公里,高频次快充、经常性电量过放、长时间高负荷运转,持续超出常规私家车的使用强度。
对比之下,全国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汇总的2000多万辆在途车辆记录显示,家用场景下一辆车开5到8年,总里程大多在10万到18万公里之间,第2年到第7、8年的年容量衰减率只有1.0%到1.8%。
这个口径在行业里有不少同路人。
比亚迪的出行版营运车型三电质保是6年或60万公里,整车包修期反而缩短为1年或10万公里,定价也高于同配置车型;五菱扬光营运版按电芯供应商分档,国轩/瑞浦电芯8年40万公里、宁德时代8年60万公里;吉利远程星享V7E营运版玄武电池10年80万公里、宁德电池8年60万公里。
营运车的质保里程普遍比家用车高,只是形式换成了"里程先到为准"。
从营运车主的角度看,被排除的这一类,恰恰是跑得多的那一类
把强度数据翻过来,问题就出来了:营运车辆年行驶里程达8万至10万公里,3至4年电池衰减可达30%至40%。5年50万公里,按这个强度算,大概在第5年就触顶;而故障集中爆发的区间是15万至25万公里——对营运车来说这不是"中间一段",这是它的前半期。
埃安把升级后的8年30万公里解释为"针对性匹配高强度用车需求",但8年30万公里对一个一年跑10万公里的车主来说,撑不到第三年就会被里程先淘汰。真正被升级的是时间这一侧,而营运车主的核心约束恰恰是里程。
更麻烦的是责任边界。杭州网约车司机靳师傅的案例显示,营运车主手里的"质保"未必是厂家质保。他2023年买埃安S PRO时额外花了7980元买"汽车三电延保服务",服务商是杭州众智成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写的是5年或50万公里三电综合质保。
2026年7月10日电池包出问题后,4S店售后经理的说法是"它不是厂家质保的,它是走延保"——因为厂家合作维修点的报价延保方不认可,车辆前前后后修了46天。靳师傅日均跑十三四个小时、月收入一万多,他提出至少一万元的营运损失补偿,未能得到顺畅响应。
也就是说,公户营运车主那份"5年50万公里",其性质、提供者、能否兑现,本身就比私人网约车升级的"8年30万公里"更难确定。
从规则角度看,这事还没到能判的那一步
现行法规层面,《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适用于非营运家用乘用车,营运车辆不在其范围内,也没有任何强制条款要求所有营运车执行统一质保期限。
但有一条是硬的:一位法律人士表示,若产品出现批量、系统性制造缺陷,企业的法定召回责任不受质保期限约束,整车厂商是三包责任第一主体,即便车辆超出质保里程,只要监管认定电芯存在先天缺陷,车企仍需免费维修、更换电池。
反面案例也有。2021年起东莞672辆纯电动公交因动力电池故障大面积停运,法院一审判定车企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8年质保义务,向两家公交企业合计赔偿停运损失5183万元。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限,在法院这里是算数的。
但回到这起事件本身,关键信息是缺失的。埃安方面对人民网的解释也只停留在"原有质保标准已适配其商业化运营体系"。那套"原有标准"到底是车企原厂基础质保,还是和靳师傅那份一样由第三方提供的付费延保?两类涉事车辆在购车时各自的原始书面约定是什么?
这两个问题不公开,任何"算不算区别对待"的定性都只能是推测。
所以,这3年20万公里到底算不算
三个角度看到的是同一件事的三面:厂家说的"精准分层"在强度数据上站得住,但它把升级的砝码放在了时间这一侧,而营运车主的命门在里程;行业普遍区隔营运与家用质保,但没有任何一家把同一批次缺陷的车辆按营运属性做过这种拆分;法律上能判的是合同是否被遵守、缺陷是否成立,而不是"这个数字合不合理"。
把这三面叠起来,结论是:在没有看到原始购车合同和公告原文之前,它构不成可被认定的"区别对待"——因为它没有削减任何一方事前约定的权益,只是给其中一类加了码。
但它在道理上确实站不住:同一批次缺陷电芯装在同一批车上,故障高发的区间恰恰是营运车跑得多、跑得狠的那一段,而这一段在5年50万公里里只覆盖了前半程。
真正的争议其实不在这两个数字谁高谁低,而在于一件更朴素的事——营运车主手里那份5年50万公里,到底是一张厂家能兜底的保单,还是一份要跟第三方服务商谈报价、谈二十几天方案的商业合同。
在答案公开之前,"8年30万公里"和"5年50万公里"之间,隔着的不只是里程表上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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