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的货主老板们请注意!!!
据来自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的最新消息,芜湖25家(全省55家)网络货运平台因不符合网络货运承载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要求,相关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拟被取消(相关名单附后)。
另外,5家芜湖分公司(全省13家)同时被认定为不具备网络货运承载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要求,名单也已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
注:公示期内企业可陈述申辩,正式公告前认定尚未取消。数据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告/公示。
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被取消意味着什么?
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被取消后,这些平台及其分公司无法再以“网络货运”名义承接新的运输业务,其线上接单、交易撮合功能实质上被叫停。
对于已通过这些平台委托、正在运输中的货物,可能存在运营监控中断、结算纠纷的风险,货主需紧急协调应对。
此外,由于其运输数据不再被监测系统接收,导致业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无法被税务部门验证,这些平台将丧失开具“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资质,货主企业若仍接受其开具的发票用于抵扣,将面临进项税转出、补缴税款、罚款的严重风险。
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10月19日发布的《关于拟取消部分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的公示》显示:
经安徽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监测发现并督促限期整改,安徽水运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55家网络货运承运平台企业和13家分公司不符合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要求的“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已不具备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
据公示信息,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拟取消安徽水运一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55家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对13家不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网络货运承运平台分公司名单进行公示。
一、全省55家拟取消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的网络货运承运平台名单
二、不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网络货运承运平台分公司名单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络货运平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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