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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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就是侵权别拿热爱当幌子##公众人物隐私权是有限让渡非完全放弃#】#独角兽评论# “不管偷拍者是什么身份、什么心态、什么目的,都无法改变这类行为不尊重他人、侵犯他人隐私的本质。”10月21日,乒乓球运动员樊振东发文直面机场偷拍争议,核心问题直指:公众人物在公共场所,就可以被随意拍摄吗?部分人心里有一个误区:机场是公共区域,我只是偶遇拍一拍,照片不对外发布,也不靠这个赚钱,肯定不算侵权。但律师明确指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只是有限让渡,绝非完全放弃。赛场之上、公开赛事和商业活动,属于公众可以关注的范畴;但赛场之外,运动员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权。即便拍摄地点在机场等公共场所,只要是未经许可尾随围堵、近距离持续偷拍,哪怕素材不发布、不营利,这种持续滋扰的行为,也有可能侵犯隐私权。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权利人有权要求拍摄者删除素材、赔礼道歉;如果跟踪围堵、反复滋扰情节较重,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更要警惕的是,一旦有人倒卖他人行踪信息、交易偷拍素材,靠这些信息牟利,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看懂了法律边界,我们再来理解樊振东的态度就不难了。他其实给我们划出了一道清晰的分界线:面对没有摄像头、善意上前打招呼的球迷,他向来愿意回应;可面对一边举着镜头一边靠近的人,他很难分辨对方,究竟是真心欣赏自己的球迷,还是靠偷拍素材换取流量的代拍。他的拒绝,不是不近人情,而是对持续滋扰行为本能的防备。体育圈的代拍乱象由来已久,早就不是个别球迷随手记录那么简单。有人专门蹲守航班、酒店,收集、倒卖运动员行程,把窥探他人私生活做成一门灰色生意,打着“热爱”的幌子,不断扰乱别人的生活安宁。热爱,从来不是突破法律边界的理由。赛场之外,运动员褪去光环,也是需要安静生活的普通人。我们欣赏运动员,目光应当聚焦在赛场上。理性追星,止于赛场,不追拍、不围堵、不窥探私人行程,守住尊重的底线,更是守住法律的红线。(作者 张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