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元让销量下滑,1890元让排名垫底,2700元终极重启套餐,让店铺数据直接作废。”提供“职业差评”服务的“商家”推出了所谓“套餐服务”,叫嚣“花钱就可以搞死一家店铺”。有媒体在各大平台“咨询”职业差评团伙发现这类团伙除提供恶意差评服务,还推出打包套餐服务。
这类差评团伙气焰非常嚣张。案例说明问题:一家烧烤店后台突然涌入大量电话打不通、地址找不到人的异常订单,随后“食材不新鲜”“吃了拉肚子”等一批差评齐刷刷出现。除用实际行动显示“作恶实力”外,在谈“生意”时,还自称“已经搞死80多家店铺”“商家敢反抗,就去投诉消防、工商、税务”。
显然这类团伙属于职业差评人,不是基于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体验给出负面评价,而是以“差评”为幌子为利器,来达到逐利目的。即以“2700元搞死一家店铺”等话术为诱饵招揽生意,诱导某些商家购买差评服务、套餐服务打击竞争对手。一旦有商家购买这种服务,该团伙会采取集中“炮轰”式的差评措施。
也就是说,这类团伙不完全是“吹牛”,确实通过一些恶劣手段在“搞死店铺”。如果“搞死80多家店铺”等说法属实,这严重侵害了被搞死店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内卷”或恶性竞争的一大凶手。尤其是夫妻小店、小吃摊主等弱势店铺缺少反击能力,更容易成为这类团伙敲诈或实施恶意差评的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恶意差评既形成了黑产链条,又通过切割拆分让各环节独立操作,还雇佣网络水军高度模仿普通消费者评价逻辑,披着“高分”外衣刷差评,专抓平台监管漏洞。这让恶意差评更隐蔽、溯源取证难度变大、更容易得逞。表面看伤害的是部分店铺,但实际上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电商平台形象。
尽管主流电商平台通过“AI+人工”识别和拦截恶意差评,《民法典》在保护商家名誉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禁止恶意差评,《刑法》相关罪名也对这种行为适用,然而,在市场“内卷”情况下,部分商家对恶意差评产生需求;这类团伙则是在利益驱使下以恶意差评来获利。
鉴于恶意差评破坏电商生态,威胁中小商家生存,公然扰乱市场秩序,挑战相关法律规定,有关各方必须对恶意差评——这种作恶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作为电商平台,应该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平台对恶意差评的甄别能力、处置能力,以保护中小商家合法权益。现在来看,平台在维护公平竞争、遏制恶意差评方面还存在不足,亟需补短板。而被恶意差评伤害的商家,应尽量收集侵权证据,向平台申诉,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起诉,要对恶意差评说“不”。
从监管角度来说,除了积极受理被侵权商家投诉举报外,还要采取更多主动措施发现这类团伙的活动轨迹、侵权特点,最好纳入反“内卷”行动,组织各大平台进行全网打击。公安机关应该将这种团伙行为视为有组织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等,纳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重惩治。
当然,治理行动也要依法区别恶意差评和正常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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