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便民发信息,就上【京号同城】

近日,西城区民政局发布了4则处罚信息。北京市西城区全联培训学校、北京市西城区杰睿培训学校、北京市西城区华晨培训学校、北京市西城区东西方培训学校因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西城区民政局拟对相关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1. 北京市西城区全联培训学校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检查发现,你单位涉嫌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2026年8月7日,本行政机关对此立案调查。现查明,你单位不按照规定参加2019年度至2025年度年度检查,存在连续2年以上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违法事实,有北京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北京市社会组织数据管理中心系统查询网页截图、电话记录、现场检查笔录、邮寄凭证等证据为证。经执法人员采取电话联系、实地调查、EMS邮寄文书等方式,均无法与北京市西城区全联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

现本行政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中的裁量基准(C08019A030),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2. 北京市西城区杰睿培训学校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检查发现,你单位涉嫌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2026年8月7日,本行政机关对此立案调查。现查明,你单位不按照规定参加2021年度至2025年度年度检查,存在连续2年以上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违法事实,有北京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北京市社会组织数据管理中心系统查询网页截图、电话记录、现场检查笔录、邮寄凭证等证据为证。经执法人员采取电话联系、实地调查、EMS邮寄文书等方式,均无法与北京市西城区杰睿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

现本行政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中的裁量基准(C08019A030),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3. 北京市西城区华晨培训学校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检查发现,你单位涉嫌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2026年8月7日,本行政机关对此立案调查。现查明,你单位不按照规定参加2016年度至2025年度年度检查,存在连续2年以上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违法事实,有北京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北京市社会组织数据管理中心系统查询网页截图、电话记录、现场检查笔录、邮寄凭证等证据为证。经执法人员采取电话联系、实地调查、EMS邮寄文书等方式,均无法与北京市西城区华晨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

现本行政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中的裁量基准(C08019A030),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4. 北京市西城区东西方培训学校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检查发现,你单位2023年度至2025年度不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存在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属于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情形。2026年8月28日,本行政机关对此立案调查。现查明,你单位不按照规定参加2023年度至2025年度年度检查,存在连续2年以上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违法事实,有北京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北京市社会组织数据管理中心系统查询网页截图、电话记录、邮寄凭证、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为证。经执法人员采取电话联系、实地调查、EMS邮寄文书等方式,均无法与北京市西城区东西方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

现本行政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中的裁量基准(C08019A030),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16日

来源:西城区民政局,京幼小简章等,北京升学圈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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