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盐田区第一批公租房终于来啦
本次共推出个10项目311套房源
主要配租房源是小梅沙湾畔家园
属于新项目(第一次配租)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千万别错过!
注意:需满足收入财产限额标准
Part 1
✅申请时间
2026年10月22日9:00至2026年11月9日18:00
✅配租房源概况
本次配租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5个项目403套住房,具体情况如下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观看)
户型合计:单身公寓167套、一房一厅8套、二房136套(其中71、73平方米大户型4套)。
⚠ 除小梅沙湾畔家园外,其余9个小区全部是腾退房源,存在老旧情形,不另安排维修维护(渗漏水除外);
⚠ 海安居一期、五十号小区是楼梯房,部分房源楼层较高;腾退房可能有学位锁定,认租前建议先咨询区教育局。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配租项目风险提示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2026年10月21日(含本日)18:00前属于盐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中登记为盐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2️⃣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6年1月1日】及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无需提交核对报告
⚠ 本批只有“符合收入财产限额”一个租金档,没有原政策租金档;
选定签约后退出轮候册、原排序作废,同时停发廉租住房补贴。
合同有效期一般三年,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为一年。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经济状况核对
在册轮候家庭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申请入口:
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在册轮候家庭线上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后,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和成年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到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现场签署《承诺和授权书》和《关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
受理窗口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55-25221303
⏰收件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45
✅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住房面积,结合本次配租房源情况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
可认租单身公寓(167套);
二人家庭
可认租52平方米以下的二房、一房一厅、单身公寓;
三人及以上家庭
可认租70平方米以下的二房、一房一厅、单身公寓;
四人及以上家庭
全部房源可选;超过70平方米的4套大户型,五人及以上家庭优先
点击下方明信片或点击【】公众号,输入【盐田公租房】关键词,即可获取盐田区公租房配租公告、配租房源温馨提示、申请入口等
信息来源:hhttps://www.yantian.gov.cn/ytjsj/gkmlpt/content/13/13033/post_13033619.html
Part 2
盐田区公租房预约看房及申请入口
✅预约看房
目前还不能参与线下看房,需等初审结果公布后才会安排线下看房,具体安排以审核结果通告为准。
✅申请入口
⭕符合认租条件且为盐田区在册轮候家庭,需要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
网址: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登录后,再次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购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Part
盐田区公租房选房规则及重要提示
✅选房批次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根据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小梅沙湾畔家园二房3套,鹏广达时代广场二房1套)
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70平方米及以下房源。第一批次无房可选的家庭纳入第二批次进行选房。
✅选房排位规则
本批次公租房根据轮候库排名和序位进行排序,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
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一序位优先选房)
✅选房序位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特殊家庭解释
注意: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居住证、婚姻、低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需要时间,请认租家庭注意截止时间,尽早提交变更申请)。
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变更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裙楼A座二楼盐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经济状况核对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详细信息可观看:
✅重要提示
⭕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房源。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保障性住房。
⭕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房源配租条件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本批次部分配租项目为腾退再次配租房源,部分房屋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关于本次供应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咨询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落户问题,请咨询户籍人口管理部门。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轮候家庭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进行选择,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以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352号令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将即时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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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编辑:原野(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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