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乾隆二年(1737),西安满城。
一个汉人死了。
按说,杀人偿命,有司勘问,这是帝国最普通的司法程序。但这桩案子没有下文。时人评价:满城之内,竟无法执行法律。
满城就是大清的圣地·玛丽乔亚,别说汉人不敢过问,普通官员也无法管辖天龙人。
一百多年后,太原的汉人给当地的满城起了个绰号——“梁山泊”。《水浒传》里好汉们聚义、不受王法的地方。
满城里住的是旗人。他们吃皇粮,领俸饷,世世代代当兵,也世世代代被国家养着。
八旗最初是军政合一的组织。入关以后,它逐渐变成了一套身份福利制度。
清朝给八旗的供养,几乎覆盖了一个人一生所有的开支,可以说从出生摇篮到坟墓,全给包圆了。
先说现钱。京师的旗兵,每月领银四两;驻防各省的,每月三两。军官领“俸银”,士兵领“兵饷”,按月发放。
再说粮食。京师的侍卫亲军、领催和骑兵,标准年粮二十二石二斗;驻防旗人各地不同,通常每年三十石上下,分春秋两季发放。其中一部分给实物米,一部分折算成银子。
这还只是“基本工资”。
房子,朝廷在北京和各省满城里修,坏了修,漏了补。
武器,官府出钱置办,每个旗人的装备都算国家的。
马,只给满洲和蒙古八旗按规定配给,另外发草料补贴——干草、豆子,实报实销。
家里有嫁娶,发“红事”补助;有丧葬,发“白事”补助。
要出远门,有差旅补贴。欠了债,朝廷出钱帮他们还。
出征的时候,人在前线,饷银照领,由家属代领;另外加发“盐菜银”,加发口粮,加发战马和骆驼的饲料。
打了胜仗,赏银几百两上千两;伤残、阵亡,另有抚恤。
用当时的话说,这叫“吃皇家俸禄”。当时人给它起了个更形象的名字——铁杆庄稼。
清初,一些汉人百姓投充旗下,只为求一个庇护;而在很长的时期里,旗籍就是一张让人羡慕的饭票。
02.
清朝最初并不想用银子养八旗,而是想用土地。
入关前后,清廷在北京周边大规模“圈地”,前后圈占的土地多达一千四百多万亩。大部分给了满洲贵族,也有一大片按旗分给普通旗户。
清初,凡是在旗籍册上的成年男丁,按品级高低,至少能分到三十亩地。这些“旗地”免税,不许随便买卖,只能在旗人内部转让。地租归旗人,耕种由汉人农奴和佃户承担,庄园日常事务则交给汉人“庄头”打理。
这套设计只维持了大约二十年。
八旗子弟不争气,给他们地也守不住,不是被庄头哄骗,就是经营不善,土地又重新流回市场。
尽管清廷一再下令,禁止买卖旗地,可没多大用处。清朝这套旗地制度颇有些类似日本日本江户时代“以土地养武士”,不过结局完全不同,八旗越来越依赖的不是地租,而是朝廷按月发下来的银子和米。
03.
土地没指望了,朝廷就用别的办法补。
对于那些没有分到圈地的旗人,清廷发一项额外的“口粮”。标准是每人每月二斗五升。按一户十口人算,每月二石五斗,一年三十石米。这相当于在基本粮饷之外,又发了一份全年口粮。
于是,一个普通京旗兵的收入结构,大致是这样:有旗地的:地租、银饷、饷米;
没有旗地的:银饷、饷米,外加一份口粮;
驻防旗人:银饷、粮饷、口粮,没有旗地。
驻防旗人没有土地,看起来吃亏,但三项加起来,日子也过得下去。
这还没算完。
满洲和蒙古八旗每年有两次马料配给;从雍正二年(1724)起,京师旗人开始领红白事补助,各省从雍正七年(1729)起跟进;汉军旗直到雍正十三年(1735)才被纳入,标准按品级定:骑兵结婚约十两,丧事约二十两,京师的标准通常高于外地。
出征前还有一笔装备银:京旗四十两,东三省三十两,各省二十两。出征期间,除了照领薪饷,还有“盐菜银”、额外口粮、额外战马和骆驼饲料。战功赏赐和伤亡抚恤另算。
可以说,一个旗人从出生到死亡,从吃饭到娶亲,从出征到还债,每一件事背后,都有一只朝廷的手。
04
养,只是问题的一半。另一半是“隔”。
京师有满城,各处驻防也有满城。旗人带着家眷住在里面,说自己的话,守自己的规矩,与墙外的汉人城市判然两分。
1793年,马戛尔尼使团进入北京时,穿过一道又一道城墙:外城主要是汉人,内城是旗人的天下,再往里是皇城和紫禁城。墙套着墙,人隔着人。
墙的意义,不只是居住。
管理汉人州县的知县、知府对旗人一般没有管辖权。
旗人犯法,由专门的理事同知、通判审理;涉及旗人的案件,程序与汉人案件不同。旗人还享有“免于鞭笞”和“免于刺字”的特权。
经济上的供养之外,清朝还给旗人留了另一条路:做官。
旗人在官职上的份额,远远超过他们的人口比例。清朝的官僚体系名义上是“满汉双轨”,但实际上有大量职位是专门留给旗人的,时人称为“满缺”。
内务府、宗人府、理藩院、盛京的各个衙门,都是旗人——尤其是满洲旗人——的自留地。盐政、海关、内务府所属的官营工场,也常常由旗人,特别是“包衣”出任。汉人往往被排斥在外。
旗籍官员的实际收入,也往往比同品级的汉人官员更优厚。
驻防将军的正式俸禄通常为一百八十两,与内阁大学士、总督相当;此外还有一笔“印纸银”,最高可达二百两,名义上是办公费;马厩更大,马料补贴更多。
雍正朝以后,文官加发“养廉银”,旗籍官员同样有份——驻防将军一千到两千五百两,副都统六百到八百两。再加上出租圈地房产的租金,一个旗籍高官的日子,远非汉人同僚可比。
地方大员更是如此。
康熙六年(1667)以前,汉人出任督抚受到明确限制。此后,汉军旗出任地方官的情况有所增加,但督抚仍以满洲人为主。
西北尤其明显。康熙五年(1666)起,陕西、甘肃、山西部分官职曾对满洲官员实行专缺或任用限制。与此同时,旗人长期受到职业和居住方面的限制,不能自由选择谋生道路。职位不够分,清廷便增设岗位、调整兵额,试图在体制内安置更多旗人。
直到1863年,清廷才允许满洲旗人在旗制和官僚体系之外自谋职业。长期依赖国家供养、又受到职业限制的制度,使部分旗人缺乏其他谋生渠道。
05. 铁杆庄稼并非永远丰收
从1680年代确立月俸制度起,旗人的基本俸饷标准长期受到既定制度约束。但物价在涨,家庭人口也在增加,固定收入越来越难以维持生计。
与此同时,旗籍人口不断增长,能够领取俸饷的职位却有限。一个庞大的闲散群体逐渐出现,满语称为“苏拉”。
晚清背景的影视剧,包括老舍《茶馆》里的松二爷就是部分八旗子弟的真实形象,他们只要出场,手里大概率总得托着个雕花鸟笼子,指甲修得锃亮,嘴里哼着两句西皮二黄,大摇大摆踱进茶馆。
到十八世纪中期,“八旗生计问题”已成为清朝治理的一大难题。旗人内部贫富分化日益明显。
但只要旗籍还在,身份所附带的特殊待遇和限制就没有完全消失。
所谓“既穷又横”,穷在俸饷不足,横在特权仍在。
一位西方观察者曾将他眼中的满洲人概括为“懒惰与傲慢的结合”。八旗已不再是昔日的军事征服者,而是依赖特殊身份生活的群体。说难听点儿,就是寄生虫。
更难看的,还在后面。
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随后席卷南方。太平军攻破满城时,城里的旗人——不分男女老幼——往往遭到屠戮。两百年的隔离、特权与怨恨,在那一刻以最惨烈的方式爆发。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次年,清朝灭亡,铁杆庄稼断了。许多旗人不得不重新谋生,一些人改姓、隐匿身份,逐渐融入民间。
伊本·赫勒敦提出过一个著名的循环史观:尚武的群体在艰苦中崛起,征服城市文明,随后在安逸中衰退,最终被新的力量取代。
八旗的衰落,不只是尚武精神被安逸生活消磨,更是制度本身的结果。清朝用特权维系忠诚,用隔离巩固统治,却让军事身份逐渐变成世袭的供养资格。八旗曾是清朝打天下的支柱,后来却成了清廷难以摆脱的负担。
铁杆庄稼端起来容易,等到制度失去支撑,才发现有些人早已把特权当成了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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