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宽带送设备,听起来是好事,可成都王先生这次踩的坑,估计不少人都深有同感。当初装宽带的时候,他顺带办了三个看家宝摄像头业务,每月30块,合约白纸黑字写明,9月30号到期。
眼看合约快到头,王先生不想继续用,早早开始着手退订。八月就打电话预约取消,九月还专门跑一趟线下营业厅,结果工作人员告诉他,还没到截止日期,现在不能办,得等到十月再来。
听了这话,王先生只能等着。好不容易熬到合约到期,10月1号去申请取消,新问题又来了:客服说这已经算进入新计费周期,这个月的钱照样得收。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之前打10086咨询,客服还说,合约没到期取消要收违约金。
这一下就把人整懵了:提前申请,算提前解约赔钱;等到期再申请,直接算下个月使用继续扣费。里外两条路,怎么选都要掏钱。王先生投诉到12315,对接的工作人员轻飘飘来了一句:也就十块钱而已,还说这笔钱不是运营商收,是交给国家的。
记者帮忙核实的时候,答复更是前后打架。有的客服咬死规则不变,9月30日到期,只能次月办理、费用照扣;之前说要收违约金的工作人员,面对记者采访,改口说现在随时都能取消。同一家单位,同一个业务,说法来回变,普通人根本分不清哪个是真的。
说实话,三十块钱不多,十块钱更是小钱,王先生纠结的根本不是这点钱。是这个规则设计,怎么看都像专门给退订设置的门槛。用户明明提前报备不再续约,按照正常逻辑,合约到期就该自动停下服务,结果预约不算数,必须卡点等到期之后走流程,而这个流程,刚好踩进下一个计费月。气得王先生直呼移动“耍流氓”。
咱们都清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要不要继续服务的权利。自动续费、自动顺延这种条款,按照规定,必须清清楚楚、显眼地提前告知用户,不能藏在密密麻麻的协议小字里。合同写好截止时间,到期就意味着服务约定结束,凭什么单方面默认你要继续使用?
一句“就十块钱”,把合理维权说成小题大做,这才是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钱虽然不多,但道理不能糊弄。用户想要的很简单:合约到期,我不想用,就能顺顺利利停下来,不用绕弯弯、不用被套路,不用为别人设置的不合理规则买单。
通信服务不该是“进门容易出门难”。合约的终点,不该变成单方面扣费的起点。规则是用来约束双方的,不能只约束消费者,企业自己随便解释、随意变通。只有退订和办理一样简单,大家办业务的时候,心里才能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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