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哈尔滨新区就业服务)
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规〔2026〕6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结合小微企业申请情况,符合发放条件的有黑龙江聚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尊礼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太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吸纳5名高校毕业生,共计补贴金额70859.71元。
以上补贴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单位如有情况或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51-84015508
受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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