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下午,中金财富“家族信托”客户交流活动在北京举行。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施志群律师受邀出席,作《从离岸信托新政看个税监管新趋势》主题分享,就海外资产与离岸架构的个税合规问题作系统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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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师从2026年离岸信托新政切入。他指出,过去高净值人士赖以递延纳税的“不分配、不汇回、不申报”三重安排正在同时失效:资产装入信托即视同转让,按装入时公允价值计税;存续期间收益按年归属,不分配也要纳税;信托终止或委托人身份转为非居民,均视同清算、一次性结算。统一适用20%比例税率,信托管理费与受托人报酬不得税前扣除,亏损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五维穿透”是本次分享的重点。施律师介绍,税务机关可穿透代持与名义载体、穿透未分配收益、穿透BVI与开曼等无实质经营的境外空壳导管、穿透身份变更安排,并依据“经济利益中心”原则实质认定中国税收居民身份——取得外籍或境外永久居留权,并不当然切断与中国的税收联系。

结合案例,他提示了两类高频风险:一是CRS信息交换已使境外账户不再是监管盲区,已有港股上市公司高管因境外账户信息被交换回国而补缴税款;二是信托终止环节的税负常被低估,一例以1000万元成本股权装入、终止清算时市值5亿元的安排,应纳税所得额达4.9亿元,按20%税率需缴税9800万元,终局税负应在设立时即纳入成本测算。他还就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的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新政作了提示——实施逾30年的免税待遇正式终结,统一按20%税率征收。

围绕个税监管的新走向,施律师归纳为五个转变:从以票管税到以数治税、从境内监管到全球监管、从单一税种到全税种覆盖、从事后稽查到事前预警、从形式合规到实质合规。他建议客户从收入、资产、架构、跨境四个维度开展自查,按“有人、有事、有据”原则检视现有架构,把握“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的柔性执法窗口期,主动补报可争取从轻、减轻乃至免除行政处罚。

分享结束后,施律师与多位客户就境外账户申报、身份规划与家族信托安排等问题作了交流。明税将持续跟踪离岸信托税制与CRS规则演进,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务实的涉税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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