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14日,云南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俊发集团有限公司、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许鹏娟的债券信披违规行为作出监管处置。
据公告披露,云南证监局于2026年8月3日至6日对俊发集团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实公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具体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同时定期报告内容存在披露不准确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项的相关规定,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许鹏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查实的违规事实,云南证监局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六十九条规定,作出两类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对象 处理措施 俊发集团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许鹏娟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云南证监局同时明确要求,俊发集团及相关责任人需高度重视本次查出的问题,严格依照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更正相关不准确信息,且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决定书同时告知了相关主体的救济权利:若对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相关方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作出的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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