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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52.20225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林政罚决﹝2026﹞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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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使用林地堆放、处置磷石膏及实施后续治理工程涉嫌毁坏林地。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版)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作出处罚决定:

1、责令该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该公司于2017年至2018年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的罚款517480元(25874㎡×20元/㎡)、于2022年毁坏林地违法行为的罚款4542.5元(230㎡×(8元/㎡×2×2+7.5元/㎡)×0.5);罚款合计人民币5220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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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信息显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国家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是专业从事各类磷复肥、缓控释肥料、专用测土配方肥、生态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及新型肥料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538),拥有安徽宁国、宣州、亳州化肥生产基地与宣州马尾山硫铁矿山、贵州开阳磷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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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信用安徽、公司官网

编辑 | 郑艺文(实习)责编 | 王常钰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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