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南京城里,于成龙的灵柩出殡。沿街百姓自发停下生意,男女老幼聚在道路两旁,许多人跪地相送。一个官做到两江总督的人,身后却没有成箱财物,家中只留下几件旧物和一套官服。
这场葬礼之所以轰动,不是因为他的官职有多高,而是因为百姓知道,这位封疆大吏生前过的日子,和普通人并没有隔着多远。
于成龙出身山西永宁州一个读书人家庭。明崇祯十二年,也就是1639年,22岁的他参加乡试,却没有中举。由于在试卷中直陈时弊,文章虽有见识,却未能进入正榜,只取得副榜贡生资格。
放在当时,这个结果意味着仕途仍有一条缝隙,却很难称得上真正的出路。于成龙没有急着钻营,也没有把希望寄托在逢迎上,而是回乡奉养老父。明清鼎革之后,他又曾在太原崇善寺读书多年,但顺治八年乡试仍然落第。
这一次打击并没有立刻把他推上仕途,反而让家庭压力变得更加沉重。兄长去世,父亲年迈,妻子和几个孩子都要依靠家中支撑。一个传统读书人若只谈功名,便显得空泛;可若连家人都养不起,所谓抱负又从何谈起?
父亲去世后,于成龙再次进入国子监学习。顺治十八年,44岁的他接受朝廷任命,远赴广西罗城担任知县。这个年纪出任偏远小县的基层官员,已经不能算年轻起步,甚至有人认为他是在仕途上走了一步险棋。
罗城当时地处偏远,战乱余波未平,县城仅有几户居民,县衙也十分简陋。于成龙初到时,连像样的住处都没有,只得暂居关帝庙。面对这种局面,他没有先想着修饰门面,而是把事情拆开来办:整顿治安,安置流民,恢复耕作,修建房屋,延请教师。
当地盗匪盘踞,单靠文书命令显然不够。他建立保甲,组织乡民守望,同时又分清胁从与首恶,没有把所有百姓一概视作乱民。有人劝他采取更强硬的办法,他只说:“治乱要有法,办案也要看人。”
三年之后,罗城逐渐恢复生气。百姓能够下田,商旅敢于通行,地方秩序重新建立。于成龙并非凭一场轰轰烈烈的战功成名,而是在最不起眼的县政中,把一座残破小城慢慢扶了起来。
康熙六年,1667年,他被举荐为广西卓异,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来调任湖广黄州府同知、黄州知府,正逢三藩之乱爆发。康熙十二年,1673年,吴三桂起兵,湖南、贵州等地局势剧烈动荡,湖北也受到冲击。
麻城出现骚乱时,地方官员曾大肆捕人,许多与叛乱无关的百姓受到牵连。于成龙接手后,先查清事实,释放无辜者,再对真正的首领进行招抚和处置。他甚至亲自进入山寨,与刘君孚谈判,使局面在较短时间内平息。
黄州形势更紧张时,他没有选择弃城退避,而是组织乡勇守卫地方,并亲自参与行动。黄土坳一战中,官府力量并不占优势,于成龙却坚持稳定民心、分化叛众,最终擒获首领何士荣,黄州局势很快恢复。
值得一提的是,于成龙的“能干”,并不只是敢打敢冲。康熙十七年,1678年,他任福建按察使,正赶上海禁政策下的“通海”案件。部分官员为了邀功,把沿海百姓轻易定为重罪,甚至牵连无辜。
于成龙查阅案卷后发现,许多案件证据薄弱,却动辄判处极刑。有人暗中提醒他不要触怒上官,他回答:“人命至重,不能只求保全自己。”随后,他重新核查案件,使大批百姓免遭冤杀,并为贫困者筹措返乡费用。
这件事让他的名声传到朝廷。康熙二十年,1681年,于成龙升任直隶巡抚,受到康熙帝召见,被称为“清官第一”。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他出任两江总督,统辖江南、江西两地,成为清廷倚重的封疆大吏。
官位越高,生活却没有变得宽裕。于成龙常吃粗粮、野菜和稀粥,长期不食肉,江南百姓因此称他为“于青菜”。他要求属吏节俭,不许借公务之名铺张。总督衙门的风气,也因他的约束而明显收敛。
遗憾的是,仕途上的二十多年,几乎也是与家庭分离的二十多年。于成龙从广西到四川,再到湖广、福建、直隶和两江,足迹遍及南北,却很少携带家眷。与发妻再次相见时,夫妻已经阔别二十余年。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于成龙病逝于南京,终年67岁,按传统虚岁计为68岁。身居总督高位,他没有给子孙留下丰厚家产。南京百姓为他停市、祭奠,出殡之日万人空巷,许多人跪在道路两侧送行。
康熙帝得知消息后,亲撰碑文,并追赠太子太保。一个屡试不第的读书人,最终没有靠科举文章进入权力中心,却凭二十余年的实政与操守,走到了两江总督的位置。于成龙留下的,确实不只是一顶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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