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新余一个读初二的13岁女孩,把家里两条金项链拎进了老凤祥银楼恒太城店。等母亲发现赶到,金项链已经在店里被熔成了金料。
当小孩的母亲,要求店家恢复原样被拒绝了,金店的回复是:我们提出过要联系家长,是孩子自己说项链是妈妈给的,不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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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说法站的住脚吗?一个未成年带着金项链去今年卖,还没有家长的陪同。金店为什么敢直接接待?
当一个孩子拎着上万块的金饰单独来卖,还主动说:别告诉我妈,这不是免责的理由,这是必须拨通家长电话的信号。任何一个常年做回收的店员都应该懂:真要是家里同意卖的大人首饰,不会由一个初中生独自上门直接售卖。
13岁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能独立做主的,是买文具、买零食这类和年龄智力相称的小事;但是把贵重的黄金拿去金店变卖,这明显超出了一个13岁小孩能单独处置的范围。
而金店作为专业经营者,审查义务是实打实的,不能拿孩子一句口头说辞当护身符。监护人不追认,这笔交易就无效,店家得返还。
不可否认的是,金店收金有熔金验金的环节,但放在一个未成年人身上,这一炉火不能烧,甚至不能收。原物一旦熔化,原样返还在物理上就不可能了。
这位母亲的唯一选择是,折价变卖,但是按什么价折、工艺费算不算、损耗扣多少,主动权全在收金的那一方手里。说这是无心的操作流程,很难让人信服。
当然,孩子为什么能拿到项链、为什么拿去卖,家里的管教缺位要认。但家长的疏忽,从来不是商家免责的挡箭牌。否则只要瞄准孩子下手,所有规则都可以被一句:她自己说的绕过去。
目前渝水区市监局已通报情况属实,双方达成和解,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笔者认为品牌的招牌越亮,审查这道闸门越该焊死。不应为了眼前的小利而失去了体面。
“关注见骨,和你一起看清那些不想让你看清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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