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我怀个孩子再打掉,我留下病历单,这是对你的惩罚。”
谁能想到,这竟然是一名北大的高材生对女友说出来的话,不但被一句一句记在聊天记录里,后来还成了法庭上的证据。
听这话的女孩叫包丽,也是北大的,学法学的。
她没照做。可那个把她骂到自称 "一块垃圾" 的人,最终却把她逼进了宾馆的房间。
2019 年 10 月 9 日晚上,她吞下药物,再没能醒过来。
一条命没了,一个人被判刑。案子审完了,判决也下来了,但网上至今还在吵:他这算不算谋杀?
2018 年 8 月,牟林翰和包丽确立了恋爱关系。
两人都是北大的学生,牟林翰高她一届,在学校里是风云人物;包丽呢,法学院的姑娘,年轻、漂亮、前途无量。在外人看来,这叫郎才女貌。
很快两人住到了一起,2019 年初还分别去广东、山东见了双方家长。按说,这是奔着结婚去的。
但转折出现在 2019 年 1 月。
牟林翰因纠结包丽以往有过性经历,心生不满,多次追问细节、和她争吵。
并且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辱骂她,还说过让她 "打胎" 来换取他心理平衡之类的过激话。
这九个字翻译成大白话:三天两头骂、翻来覆去骂、越骂越狠。
在媒体曝光的聊天记录里,这段关系早就不对劲了。
他让她拍裸照、拍视频,说 "你的一切都是我的";让她管自己叫 "主人",自己叫她 "狗"。
更要命的是那些用身体“证明忠诚” 的要求:先怀孕再打掉、留下病历单当惩罚,或是去做绝育手术。
当包丽问 "这对孩子公平吗",他答:"那你去做绝育手术,我来挂号,下周就去。"
这还没完。他要她身上纹字、录下纹身过程,还以 "自杀" 威胁她不许分手。
后来媒体调查还发现,他不光动嘴还动过手,甚至伪造过一张自己洗胃的医疗证明吓唬她。
一个女孩,在 "爱" 的名义下,被要求用伤害自己身体的方式去证明忠诚。
包丽不是没反抗过。2019 年 6 月 13 日,争吵后她割腕自残。
8 月 30 日,俩人又吵,她吞了药,被送医抢救,院方下了病危病重通知书。
一次、两次,她都挺过来了。可第三次,没挺过去。
2019 年 10 月 9 日中午,两人又吵了一架。吵完,包丽一个人出了门。
当日下午,她入住一家宾馆,服下药物。
从下午 4 点多到晚上 10 点半,牟林翰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找她,晚上 10 点 55 分,把她送进医院。
人救回来了,但一直没醒,之后医院宣布脑死亡。2020 年 4 月 11 日,包丽走了。
2019 年 12 月,南方周末一篇《"不寒而栗" 的爱情》把两人的聊天记录摆到公众面前,全网震动,"PUA 第一案" 由此得名。
包丽的母亲从警方处拿回女儿的手机,看着那些记录痛心疾首,决定讨个说法。2020 年 6 月 9 日,牟林翰被警方抓获。
有个网友的评论看得人心里发堵:"特别理解女生的无助,根本分不了手,可惜了。"
"为什么分不了手?" 底下有人追问。我认为,这恰恰是案子最阴冷的地方。
精神控制是日复一日拆掉一个人的自我:先让你觉得 "你有罪",再让你觉得 "你配不上我",最后让你觉得 "离开他活不了"。
包丽不是不想分手,是被骂到觉得自己 "不配" 分手。
2023 年 6 月 15 日,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牟林翰犯虐待罪,判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赔偿包丽母亲各项损失 73 万余元。
牟林翰上诉,7 月 25 日,北京一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一出来,评论区炸了。点赞最高的说法是:"情感上觉得这个男的判轻了,但是又确实没有相关法律,难难难。" 这个 "难",恰恰点出了案子的核心。
先说结论:法律上,这不是谋杀。法院认定很清楚,牟林翰对包丽的死亡没有主观故意,事发当天他一直在找她、最后送她进了医院,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法院同时认定:他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的辱骂,是制造包丽自杀风险、并不断推高这个风险的决定性因素,与她的死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不是谋杀,但 "逼死" 这个说法,法院其实是认了的。
还有一个关键突破:两人没领证只是同居,算不算 "家庭成员"?
法院认定,他们共同生活、见过家长、经济往来,形成实质性家庭成员关系 —— 同居里的精神虐待也能按虐待罪追究。
2025 年 11 月,此案入选最高法反家暴典型案例。
今年 10 月 23 日,最高法发布会还披露,当年合议庭里有人民陪审员,正是从普通人视角阐释了 "长期稳定同居等同于家庭成员关系",给精神虐待入罪补上了 "情理" 这一环。
在我看来,判轻没判轻可以争论,但定罪本身的意义比刑期大得多。这是全国第一个把 "同居精神虐待" 送进刑法的判例。
三年二个月,买的不只是他一个人的刑期,是一类行为的定价 —— 以后想靠精神控制拿捏伴侣的人,都得先掂量掂量这笔账划不划算。
类似的故事,正在其他地方重演。
最高检 2025 年 11 月发布过另一个案例:马某某和苗某恋爱同居,马某某打着 "爱" 和 "没有安全感" 的旗号,不许她出差、逼她删光异性联系方式、随时报备行踪,长期辱骂贬损,苗某两次被逼到自杀边缘。
2022 年 12 月 10 日晚,苗某参加同学聚会,马某某在微信上辱骂了她几个小时 —— 第二天凌晨,苗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法院同样以虐待罪判了马某某。
两个案子几乎是同一个模子:婚前同居、精神控制、以死相逼、最后真的死了人。区别只在于,包丽案之后,司法机关终于开始把这种 "软刀子" 当回事。
有人说 "婚前有过性经历一定要在婚前说给对方,隐瞒就是在伤害别人",我认为这话说对了一半:坦诚没错,但 "介意过往" 和 "以此施暴" 是两码事。
介意,可以谈,谈不拢,可以分,这是道德问题;拿过往当武器,把人骂到以死收场,这是犯罪问题。前者人人有自己的标准,后者没有讨论空间。
把伴侣的过往当成施虐的许可证,这不是 "观念传统",是把对方当成了物品。
最后再回到那个问题:他这算不算谋杀?法律给出的答案:不算。
但故意杀人是刀下毙命,这种精神虐待是一点一点磨掉一个人的求生欲,结果一样,过程更漫长、更阴冷。
好在,从包丽案到马某某案,规则正在补上这个落差。虽然三年二个月,买不来一条命。但至少,它让 "逼死人" 三个字,第一次在法律上有了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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