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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陕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办法(试行)》规定,经第十二届陕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决定对37个小麦、玉米、水稻品种撤销审定(引种备案),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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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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