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都以为,轻微伤顶天了就是治安类的短期处罚,肯定扯不上刑事相关责任。
一般情况下,故意伤害类案件里确实是这样。
但事情没这么简单,现实里不是所有打架冲突都能往故意伤害的定性上套。
之前有个当事人找我咨询,他和朋友在KTV跟人起了口角,当时推搡了几下就被旁人拉开了,本来以为这事就过去了。结果他朋友越想越气,转头拉着他直接冲进对方包厢动了手,把三个人全打成了轻微伤。
一开始办案人员出面调解,对方要3万赔偿。我听完案情直接让他赶紧赔钱了事,别拖。
普通打架冲突,赔不赔确实可以掂量,大不了双方一起受罚。但他这个情况,明明是冲进去“教训人”,完全有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类罪名的风险。
但谁也没料到后续的发展完全脱离了可控轨道,一开始是按行政案件立的,也想调解了事。可当事人找的本地律师非要让他死磕,说最多也就关上几天,出来还能反过来起诉对方。
收了8000律师费。
结果调解黄了之后没到一个半月,就走了刑事相关的立案流程,涉嫌的就是寻衅滋事类的相关罪名。
这时候再去找对方调解,对方张口就是每人5万,总共15万,少一分都不谈。
本来3万能了结的事,最后花了15万赔偿加8000律师费,还背了刑事相关的案底记录。
说这个不是说轻微伤不重要,而是很多人根本没搞懂:案子定性的时候,伤害后果是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
同样是打人致轻微伤,定故意伤害相关罪名够不上,但完全可能往寻衅滋事类的定性上靠。
别觉得轻微伤就没事,也别觉得打架就只能定故意伤害类的罪名。真遇上事了,别自己想当然,先搞清楚你这个案子的定性边界在哪。
希望这个案例能帮到正在纠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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