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光起诉邱馆长的名誉、著作相关民事案件,10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案件依原告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双方对是否公开激烈辩论一小时后,法官同意被告申诉,公开审理。
当天的到场情况呈现出鲜明的对比:原告张旭光本人并未出庭,而是由代理律师全权代表;被告邱韬元本人则亲自到庭应诉。
这一消息传开后,立刻引起了书法圈的广泛关注。昨天我就看到有位书法爱好者的朋友,好像在专门等着宣判消息。很多人甚至在心里犯嘀咕:一方没来,一方来了,是不是没来的人觉得稳赢了?或者案件是不是马上就要出结果了?
这场官司一开庭,其实张旭光就输了,他输的不是官司本身,而是舆论公关输的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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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官司和舆论不是一回事,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舆论与官司之外的博弈,仍然让张旭光很难看。
首先,原告本人不出庭是非常正常的法律现象。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只要委托了合法的诉讼代理人,本人完全可以不出庭(除非涉及身份关系等特殊案件)。张旭光作为名人,选择由专业律师在庭上代为主张权利,而邱韬元选择亲自到庭抗辩,这仅仅是双方应诉策略的不同,与案件最终胜负毫无关系。案件的走向,完全取决于双方在法庭上提交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其次,官司开庭绝不等于马上宣判。这个案件属于一审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这类涉及书画学术争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纠纷,证据量大、争议焦点复杂,几乎不会当庭宣判。开完庭,法官需要组织合议庭评议、梳理双方证据、撰写判决书。
一、开庭之后,多久能拿到判决?
首先要厘清一个很多自媒体容易搞错的关键点:案件审限从立案那天开始计算,不是从开庭当天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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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务经验来看:
1. 较快情形:开庭后20至30天,可以通知定期宣判。
2. 最普遍的周期:开完庭之后30~60天拿到一审判决书。对应本案10月19日开庭,大概率会落在11月中下旬到12月中旬这个时间段出一审结果。
法律规定的最长审限:普通程序一审,立案起6个月内必须审结;遇到案情特别复杂,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6个月,最长合计12个月结案。这就是网友所说“最长等一年”的法律依据。
如果庭审结束之后,法院认为需要文书、笔迹鉴定,或者需要补充调查,鉴定、公告时间不计入审限,等待时间还会继续拉长。若法官发现关键事实没有查清,也有可能安排二次开庭,时间随之顺延。
另外要区分两个概念:拿到判决书,不等于网上马上就能查到文书。
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是宣判环节;裁判文书网公开上网,一般要等到判决生效,也就是15天上诉期届满、双方都不上诉之后,法院才会上传。很多自媒体会把“当事人拿到判决”和“全网公开文书”混为一谈,造成时间上的误判。
二、开庭结束,不等于博弈结束,当事人不用被动干等
不少人有一种误解,认为法庭辩论结束,庭审收官,案件就暂停,只等法官写判决。实际上庭审只是法庭审理环节收尾,法律层面的博弈还在继续,双方当事人还有几项重要工作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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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交代理词,是庭后最重要的工作
当庭口头辩论时间有限,很多逻辑、证据细节来不及完整讲清楚。代理词就是把己方全部主张、证据链条、法律依据整理成书面文件交给合议庭,法官评议、撰写判决书时一定会阅读参考。
一般法院会要求庭后7~15日内提交。写代理词,重点要针对庭审中对方当庭提出的抗辩观点、证据漏洞进行针对性反驳,不要简单重复庭审口头陈述。
2. 谨慎补充书面材料,不可随意提交新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有举证期限,原则上所有核心证据都应当在开庭前提交。开完庭之后,不能随便提交新证据。
只有两种情况可以补充材料:一是法官当庭明确要求补交的说明、书面质证意见;二是法律认定的“新证据”,这类证据门槛很高,必须是开庭前客观上无法发现、无法获取的材料。
可以把当庭针对对方证据的口头异议,整理成书面质证意见交给法庭,强化己方观点。
3. 可以程序性咨询,但严禁私下游说案情
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可以联系书记员,咨询代理词邮寄地址、份数、提交截止时间这类程序性事项。
但不能单独私下约见法官,不要长时间打电话单方面陈述案情,更不能托关系找人去游说案件实体结果。全部观点,都放在代理词、书面质证意见中白纸黑字提交,这才是合法稳妥的方式。
4. 保持通讯畅通,等候法院通知
合议庭如果发现案件事实仍有待核实,会通知当事人做庭后询问笔录;少数情况会二次开庭;如果涉及专门性问题,也可能启动司法鉴定。一旦启动鉴定,审限暂停,等待周期明显变长。
同时不建议频繁打电话催促法官下判决。法官手上积压大量案件,反复催案不仅很难加快审理进度,还容易产生负面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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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核对庭审笔录
庭审结束后,法院会出具庭审笔录,当事人需要核对笔录内容。如果发现记录有遗漏、表述偏差,可以书面申请更正,再签字确认,这一步不能忽视。
三、拿到一审判决之后,新的一轮博弈开始
收到一审判决书,案件并没有就此终结。当事人拥有15天上诉期。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必须在15天内提交上诉状;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一审判决正式生效。如果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开启新一轮审理。
总结
1. 应诉状态不代表输赢:张未亲临、邱到庭,仅代表诉讼策略差异,不代表任何结果预判。
2. 时间预判:10月19日开庭,司法实践常规是开完庭后1~2个月内宣判,也就是11月下旬至12月;法律最长审限以立案时间起算,最长12个月结案。
3. 拿到判决书≠全网立刻公开,文书上网,要等15天上诉期结束。
4. 开庭不等于案件结束,庭后核心任务是按时提交代理词、书面质证意见,核对庭审笔录。
提示:本文仅依据国内民事诉讼通用司法实践常识进行解读,不代表对本案最终结果做任何预判,案件最终走向,以法院正式出具的裁判文书为准。
官司本身还在进行当中,但是社会舆论对张旭光的评论确实不高,老百姓认为,你既然信誓旦旦的要起诉人家,理直气壮的要打赢官司,然而面对官司不亲自出场,是不是有点理亏?这确实是一个官司之外的舆论公关,现在大家都知道,虽然不亲自出庭,这在法律上没什么问题,但是在舆论公关上,张旭光确实输的很惨。最终结果,大约一个月后,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