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听到那句话,是在法院执行局门口,一个干了快二十年的法官,蹲在台阶上抽烟,跟旁边一个等着拿执行款的债权人聊天。他说的是,最怕的不是欠钱的人跑路,跑路的抓回来还能谈,最怕的是把人所有卡都冻了,冻死了,这个人就真的躺平了,一分钱都还不上,案子变成死案,两边都耗着。

当时我站在旁边,心里咯噔一下。因为我表哥就是那个卡被冻死的人。

事情得从几年前说起。表哥做小生意,倒腾建材,行情好的时候一个月流水不少,后来工程款收不回来,上游欠他,他欠银行和几个朋友,链条一断,整个人就陷进去了。刚开始他还想办法,跑工程,跑欠他钱的人,家里也帮着凑。后来有几个债主起诉了,判决下来进入执行,法院把他名下所有银行卡全部冻结,微信和支付宝的支付功能也停了。

从那天起,他变了一个人。

不是一下子变的,是一点一点蔫下去的。头一个月他还借我妈的手机接活儿的电话,说等钱回来就还。第二个月开始,电话少了。第三个月,他去应聘了一个仓库管理员的活儿,人家让他办一张新工资卡,他跑去银行,柜员一查,说他的身份信息被法院标记了,新卡开不了,开了也会被冻结。

他把那张招聘登记表带回来,在楼下撕了。撕得很碎。

我妈后来跟他说,你哪怕送外卖呢,现金结的那种。他没接话。不是不会送,是送了钱放哪。工资卡用不了,微信不能用,收现金总得有地方存吧,存进去就划扣,一分不剩。他说过一句话,我记到现在:钱只要过我的手,就不是我的,那我挣它干嘛。

这句话听着像耍赖,但你仔细想想,这就是被冻结的人的真实心理。一个人劳动,得看到劳动换来的东西落在自己兜里,这个链条才成立。链条断了,劳动变成给债主白干,而且干的越多,划走的越多,自己手里的日子永远是个零。那还干吗?

那个法官后来在台阶上还说了一段,我印象特别深。他说执行这行有个怪现象,冻得越彻底的案子,回款率反而越低。那些只冻了一部分账户、给被执行人留了活路的案子,往往几年内能分期还上大半。而那些申请执行人态度强硬、要求全部冻结、一分不放的,最后基本都变成终结本次执行,卷宗进柜子,钱一分没有。

申请执行人想不通这个道理。他们觉得,冻死了他才怕,怕了才还钱。逻辑上通,人性上不通。怕是有前提的,怕完了得有条活路,他才愿意动。活路堵死了,怕就变成破罐子破摔。人不是水,堵住这头会从那头流出来,人是火,一点氧气不给,直接熄给你看。

我后来查过一些公开的说法,也问过做执行相关工作的熟人,他们给的数据方向都是一致的:大量进入执行的民间债务案件,最终真正全额执行到位的比例很低,剩下的里面,相当一部分是那种被执行人彻底失能、失联、躺平的。而这些躺平的人里面,有不少人并不是天生的老赖,是先被冻死了支付能力,然后才滑向躺平的。

这个顺序特别重要。是先冻死,后躺平,不是先躺平,后冻死。

我表哥现在靠他媳妇养着,他媳妇在超市上班,家里开销走她的账户。他偶尔帮邻居搬点东西,人家塞他两包烟。他四十多岁,身体好好的,有开叉车的证,搁在正常年景,一个月挣个几千块不成问题。可他的劳动在账面上等于不存在。挣了钱进不了自己的账户,进别人的账户吧,又怕被认定成转移财产,那是要被拘留的。他跟我妈说过一句,我现在干活像做贼。

做贼。一个还债意愿其实没消失的人,被制度逼成了贼的感觉。

这里我得说句公道话,不能全怪法院。法院也是照规矩办事,申请执行人要求冻结,被执行人确实欠钱不还,冻结是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出在这个制度设计里,没有一个缓冲地带。要么全冻,要么解封,中间缺一个让这个人一边挣钱一边还钱的通道。

其实通道是有的,只是没几个人用。法律上有个东西,说直白点,就是被执行人可以跟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商量,达成一个分期履行的方案,谈成了可以解除部分冻结,每个月从工资里扣一块,剩下的留生活费。规矩是好规矩,可落地的时候全卡在申请执行人那关。人家等钱等了几年,火气正大,一听要先给对方解封,第一反应就是你想赖。谈崩了,冻结继续,人继续躺。

我妈陪表哥去谈过一回。对面那个债主人也不坏,就是不信。他说,解了卡你跑了怎么办。表哥说我要跑早跑了。那人说,那不行,冻着,冻着你才会着急。回来路上我妈叹气,说两个人都没错,两个人都输了。

没说错。债主要他的钱没错,表哥想留条活路没错,最后的结果是钱回不来,人也废了。这就是那种最让人憋屈的局,没有坏人,全是输家。

还有个事我一直想不太明白。现在这个社会,一个成年人没有支付能力,意味着什么。买不了火车票,因为要用支付工具。租不了房子,房东收不了转账。连去医院挂号,都得让人代付。这不是不方便,这是被整个社会系统性地隔在外面。而隔离他的理由,是欠钱。可欠钱的人最需要的是什么,是挣钱。挣钱需要什么,需要在社会里面。把他隔出去,他拿什么还钱。

这是个死循环,我给它起了个名,叫用消灭一个人的方式去追债。

那个法官抽烟抽到一半还说过一句,他说干这行久了他有个判断,看一个人的执行案子还能不能回款,不看欠多少,不看这个人嘴上怎么说,就看一条,这个人现在还进不进账。哪怕一个月进几百块,这案子就活着。一分不进的,基本就完了。因为钱这个东西跟人一样,得流动,流动着才有回款的可能,断流了,案子就是个尸体。

我表哥的案子就是尸体。判的钱一分没还,债主隔几个月申请恢复执行一次,法院查一遍,名下没财产,再终本。来回几次,法院烦,债主烦,表哥也烦。上个月债主在电话里骂他,说你就装吧,你有力气天天钓鱼。表哥说,我钓的鱼你吃了还能抵两百块。说完自己先挂了。

这话听着混,底下是实话。他的劳动力现在唯一能变现的方式,就是钓几条鱼自己吃,省下的菜钱,算他这个月唯一的收入。

我后来琢磨这事,越琢磨越觉得这里面有个更大的东西。我们这个社会对欠债的人,态度是拧巴的。嘴上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落到制度上,我们又发明了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冻结一切账户,本质上是在说,你欠钱,你就不配过正常生活。这个逻辑放到故意转移财产、有钱不还的人身上,完全成立,该冻就冻,该抓就抓。可放到我表哥这种人身上,资产为零、收入为零、还款能力为零的人身上,这套措施打击的不是他的财产,因为他没有财产,打击的是他重新变成一个能挣钱的人的可能性。

打蛇打七寸,可这条蛇的七寸,恰恰是他能还钱的那口气。

再说申请执行人那边。我认识一个也被欠过钱的,他运气好,被执行人是个要面子的小老板,冻了卡之后主动来谈,卖了一辆车还了大头。他事后跟我说,他当时差点没同意卖车那个方案,差点咬死不同意解封,是法官劝的,法官说你把他逼死,你的钱就真没了,让他卖车,你至少拿回八成。他听了。他后来逢人就说,执行这个事,心硬的人反而吃亏,因为你要的不是他的命,你要的是你的钱,这两个东西经常打架。

经常打架。这四个字把整个事说透了。

可绝大多数申请执行人不这么想,也不能怪他们。人家是被欠钱的,是受害的一方,凭啥要受害的人去体谅加害的人,还要替对方留活路。这个道理在情理上完全占得住脚。所以僵局几乎无解。制度把原谅的权力给了受害方,受害方凭本能不会原谅,被执行人凭本能不会白干,两边的本能加在一起,正好凑成一个谁也拿不到钱的结局。

我表哥撕掉那张招聘登记表之后,有挺长一段时间家里没人提这事。我妈私下说,他撕表的时候脸上那个样子,不是恨,是一种认了。认了自己这辈子翻不了身。一个人一旦认了这个,比欠一屁股债可怕多了。债是能算的数,认命是算不了的。

写到这里我也说不好该怎么办。有人说该学有些地方的做法,给被执行人留个基本生活账户,工资进来先划扣一部分,剩下的留给他活。道理都对,可怎么防止有人钻空子,把大额收入伪装成生活费,这个口子一开,又有人骂法院和被执行人穿一条裤子。规矩这个东西,紧了勒死人,松了漏死人,中间那个刚刚好的度,到今天我也没见谁真的拿捏住。

前两天路过表哥家,他在楼下修一辆很旧的电动车。那车是他媳妇的。他修好了,骑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停在楼下,上楼了。

第二天那车还在楼下。第三天也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