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河南信阳一位女子林林把前婆婆接到身边照料。林林离婚12年,前夫和前公公先后离世,前婆婆有5个儿女,轮流接养,但她总偷偷跑回老宅独居。林林放心不下,跨越千里到广东,把老人接了过来。

见面那天,两人紧紧相拥,都红了眼眶。“我把眼泪都哭干了,没想到她真的来了。”老人说。

“很多人不理解为啥离婚12年还要把前婆婆带在身边。”林女士称年轻时远嫁广东,婚内5年,公公婆婆没让自己吃过一点苦,每次下班回家都有公公准备的热腾腾饭菜。

两个孩子,大的四个月、小的三个月,都是婆婆一手带大,一直带到十五六岁。婆婆还总悄悄把钱塞回她衣袋:“你在外面一个人挣的钱,够不够吃?”

面对前婆婆“说出去会被人笑话”的顾虑,她直言:“离婚不等于断亲,对我好的人我不能忘!”

林林说:“虽然没有血缘,也没有义务,但是前婆婆接到我们身边生活,能够对她晚年进行照料,对我来说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怕老人住不惯,她连床垫都重新换。“她在家住的是硬床,我们的比较软,她不太习惯,我给她买的又重新买的硬的,专门买了个硬的床垫。”

林林说:“不管散散心也好,在这里长住也好,我们都非常欢迎。”

老人也没想到,自己晚年还能有这份安稳:“没想到这辈子还能来外省养老,全村人都替我高兴!”

没有血缘,却比血缘更暖。把一个人真正当成家人,靠的不是称呼,是日复一日的用心和在意。

法律上,离婚之后,前儿媳不再负有赡养前婆婆的法定义务,老人的赡养责任,由其子女承担。林林的照料,是超出法律义务的善意之举。法治既划定责任边界,也守护善良风俗。这份跨越婚姻关系的善待,正是公序良俗最生动的注脚。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小莉帮忙、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