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开门、下车
这看似简单的动作
稍有疏忽就可能引发“开门杀”事故
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
2026年10月20日
法制日报报道了一起“开门杀”事故
案发当日,孙某驾驶小型轿车载其亲戚家孩子刘某在商业街购物,在前往一店铺途中路遇红灯,遂将车辆停在机动车道内等候红灯,停车位置正好在店铺对面,中间只隔一条非机动车道。为图方便,孙某未观察后方是否来车,也未提醒同车的9岁未成年人刘某下车注意安全,随即安排刘某前往对面店铺取餐。
此时,后方陆续有电动车驶来,刘某下车时,未观察后方来车及道路通行情况即打开车门,与后方驶来的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周某被撞翻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孙某积极施救、报警,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孙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周某无事故责任。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结合孙某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等情节,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下车开门前不注意观察
一旦发生“开门杀”事故
不仅害人还害己
警惕致命“开门杀”
“开门杀”是指车辆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未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车辆来不及反应,撞上车门引发事故。需要注意的是,“开门杀”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伤者可能因临近车道车辆避让不及,遭受二次伤害。
被撞骑行人员倒地后,会给道路上其他出行人员造成伤害。
小车司机临时停靠路边后贸然开门,与三轮快递车相撞,导致骑手摔倒受伤,失控的快递车进而撞上前方推着婴儿车的行人。
日常生活中
如何避免“开门杀”事故的发生呢?
我们一起往下看
如何避免“开门杀”发生?
小车驾乘人员请做到:
驾驶人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乘车人要从右侧下车,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驾驶人在停车后应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后排乘客要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采用“荷式开车门”法,即开车门时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这样上半身会随之惯性地转动,头部的自然转动使眼睛能够及时关注到车后的情况,从而减少视觉盲区。
非机动车、行人请做到:
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止前方车门突然开门。
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靠道路右侧通行。骑行者一定要注意佩戴好安全头盔,并扣好搭扣。
广东交警提醒
停车开门需谨慎
确保安全最重要
多一分细心
少一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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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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