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10月26日,北交所上市企业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恒兴股份,证券代码:920107)发布编号为2026-075的公告,正式对外披露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全套安排,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备案与登记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内容为准。

公告显示,恒兴股份于2026年8月17日正式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本次上市环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9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02元。伴随发行落地,公司核心资本指标发生明确变动:注册资本由6291万元增加至8388万元,总股本同步从6291万股扩容至8388万股,公司类型也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本次注册资本变动事宜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天健验〔2026〕2-25号的《验资报告》完成验证。

基于上述资本与主体属性的变化,同时契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要求,恒兴股份启动对原北交所上市适用版章程草案的条款修订工作,修订完成后的正式公司章程将定名为《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章程修订主要针对原有预留空白的关键信息条款进行填充,同时补充上市后股份限售相关的细化规则,具体修订对照内容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 “ 北交所 ” )审核并于【】年【】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作出同意注册的 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万股,于【】年【】月【】 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 “ 北交所 ” )审核并于 2026 年 7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 “ 中国证监会 ” )作出同意注册的决 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2097 万股,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 在北交所上市。 第六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六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88 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 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8388 万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 10% 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持有 或控制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 为管理。 前款所称亲属,是指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经由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经由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次公告明确,恒兴股份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注册地址调整,除上述列明条款外,原有公司章程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已提请后续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相关手续,相关事项最终落地进度将以监管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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