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敏
刚刚过去的周末,又有两个城市落地现房销售政策。
10月24日,苏州市多部门联合发文,落实今年8月28日出台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文件明确,2026年8月28日起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现房销售定金原则上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这是江苏省首个关于“828新政”的实施意见。
次日,合肥发布现房销售细则,将现房销售的最高定金比例确定为5%。合肥同样将2026年8月28日设定为现售政策的起点,但并未对历史遗留项目设置期限。
至此,已有12个城市出台了现房销售政策细则,其中包括4个一线城市、7个二线城市、1个三四线城市。
从政策内容来看,上述12城对落地现售、规范预售做了更为明确与细致的铺排,从而强化商品房销售监管,并助力现售政策落地。同时,在土地款延期缴纳、分期开发、优化审批、融资支持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不断增多,确保平稳过渡。
分析人士指出,推进现房销售的政策底线没有松动,但各地更加关注新政策与实际经营条件之间的衔接,并做好过渡安排。这也为后续政策的落地提供了重要的路径参考。
今年8月28日,多部门同日发文,围绕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房地产信贷管理、资本市场融资等领域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明确,各地要有力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9月24日,北京率先落地现房销售新政,上海、广州随后跟进,深圳则在10月15日跟进落地。
9月30日,武汉发布细则,成为首个落地现售政策的二线城市。天津、杭州、宁波在国庆假期后陆续跟进。10月下旬以来,随着十堰、温州、苏州、合肥先后发文,已有12个城市落地现售政策。其中十堰成为第一个落地现房销售新政的三四线城市。
虽然12城的政策内容不同,但推进现房销售的大方向始终未变。以2026年8月28日为节点,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普遍被要求“优先选择现房销售”。
同时,预售条件有所细化。按照要求,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在细则中,北京、武汉、深圳、苏州均发布了“主体结构封顶”的认定标准,其中苏州最为严格。除对工程进度有要求外,苏州还要求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签章出具验收记录,并由属地住建部门现场核查,无误后才可认定为“封顶”。其他城市则大多未追加细化要件。
市场普遍认为,现房销售将拉长房地产项目的回款周期,带来资金压力。因此,对定金比例、预售资金监管和土地款缴纳周期的安排,最受从业者关注。
在现房销售最高定金比例方面,北京设置了1%的上限,上海、深圳、苏州设置的上限为3%,其余城市则为5%。
“定金收取比例越低,开发商收到的前期回款就越少。但反过来看,购房者也可能因为定金低而加快入市。”北京某大型房企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定金比例设置对开发商的影响,要一分为二地看。对于目前仍活跃在市场上的房企来说,该政策整体上不会带来过大的影响。
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实施主办银行制是主流。但就监管力度而言,各地有所不同。比如,宁波要求全部购房资金(首付、按揭)入监管账户,项目竣工备案及水电气配套达标,才可解除监管。苏州则指出,按揭贷款待竣工备案后方可发放,预售资金监管须在“项目完成现房销售备案后”经批准解除。
前述房企人士指出,不同细则对项目回款进度可能造成影响,但总体来看,预售资金监管趋于严厉和规范是大趋势。
为缓解资金压力,各地均延长了土地出让金的支付周期。其中,北京允许土地余款两年内缴清;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则采用“1+1”政策,即一年缴清、符合条件的可延长一年;近期出台落地政策的宁波、十堰、苏州、合肥,也允许土地余款最长可在两年内缴清,分期缴纳不计利息。
克而瑞研究中心指出,对于开发企业而言,上述安排能够缓解部分资金压力,但不能完全抵消销售回款后移可能带来的影响。企业仍需重新安排项目开发周期、资金需求和融资计划。
对在途项目的过渡安排上,各地大多以2027年底为限。即今年8月28日前已拿地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延至2027年底按原预售条件预售。
但对于特殊项目,政策则留出了更大的空间。武汉、杭州将“特殊项目”的过渡期限延长至2028年底。
合肥在政策细则中规定,对于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评估,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建成交付的,可按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
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高院生表示,这一设置与合肥“存量土地盘活”的政策导向直接呼应,实质是为城市更新、烂尾盘活项目预留了政策通道。
此前,上海也在政策细则中指出,对历史遗留项目,由有关部门另行研究。深圳也在细则中明确,对上述节点前的“三旧”改造历史遗留项目,将由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对于历史遗留项目,十堰也有着类似的安排。
分析人士指出,“特殊项目”“历史遗留项目”,通常以城市更新类项目为主。这类项目大多产权复杂、涉及主体多、政策审批周期长,本身就有较大的处置难度。对这类项目进行单独安排,符合当前的现实,也有助于各地统筹推进城市更新。
除对不同类型项目的处置存在差异外,政策也因城市类型而存在不同特点。克而瑞研究中心表示,从12城的政策细则来看,一线城市更强调规则规范,二线城市积极探索资金与开发流程衔接,三线城市更加关注项目经济可行性。
该机构认为,现房销售改革的下一阶段,值得关注的不只是更多城市出台细则,还有土地、融资、建设、销售和交付之间能否形成顺畅衔接。只有项目运行机制真正跑通,制度改革才能在保障购房者权益的同时,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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