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了就能摘掉眼镜?记者对护眼膏虚假宣传乱象进行卧底调查揭开真相。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2025年年底至今,有老人已花费上万元购买护眼膏,并转述营销人员的话,“不管是近视,还是老花眼、青光眼,用了这个护眼膏就会好。”这并非个例,多地消费者反映,多款产品宣称对多种眼病有改善、治愈效果,甚至能提升视力、恢复远视储备,实现近视摘镜。
这些护眼膏均为“妆字号”或“消字号”,并非药品,也就没有治疗作用。然而却宣称能治多种眼病,如“斜视使用1个月有改善”“潘老师家孙女用眼膏一年多时间,近视、弱视、斜视、散光得到改善,成功摘掉眼镜”……显然这类“成功”案例和宣传话术均属虚构,以蒙蔽消费者双眼。
而且,针对使用后的辣眼睛问题,营销人员乱用“无瞑眩不好转”,解释为“好转反应”,继续使用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有专家指出,多是皮肤及眼表刺激、过敏反应,持续使用会损伤皮肤、眼表健康,严重时甚至危害视力。如果消费者遵照营销话术,眼睛不会好转,反而受伤害更大。
由此可见,护眼膏被吹成是“神药”,不只是虚假宣传诱导购买,还对消费者健康权益造成损害。即便使用这种产品后感觉看东西变清晰、眼睛舒服,也是短暂假象,据说泪膜干涸后视力又会回到原来状态,并非真正治愈眼病。可见这种产品本身也在营造短暂“治疗假象”,很快就会露陷。
主要原因在于两点,一是,这些护眼膏本身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二是,近视不可逆转。遗憾的是,无论近年来很多科普报道和文章,还是相关权威文件,均强调“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但很多消费者仍不了解这个常识,相信虚假宣传,花不少钱买护眼膏交“智商税”。
这说明相关科普仍未触达部分公众,导致“近视不能治愈”科普没有转化为消费者防御盾牌。试想一下,如果这一科普知识让98%以上消费者知晓并理解,不管是护眼膏虚假宣传还是视力服务机构“吹牛”,都是“空吹”,不会转化为销量。就是说,部分消费者“失明”给了虚假宣传机会。
因此,对学生家长、老年人群重点加强相关知识科普,是遏制护眼膏虚假宣传、治理这类营销骗局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尽可能让更多消费者提升眼部科学常识,在消费中擦亮眼睛,既能压缩违法空间,也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卫健部门、医院眼科、相关专家及老人子女等,都要加强眼科科普。
从各大短视频平台到社交平台,既要承担起科普责任,也要封杀以卖护眼膏等产品为目的的“伪科普”。其中,相关营销人员用暗语规避审查,或将消费者引流到私域卖产品,应该成为相关平台治理的重点。尽管这类产品营销人员比较狡猾,营销方式不断翻新,但平台要尽责做好“猎人”。
另外,从监管角度而言,要加强精准治理。护眼膏虚假宣传问题,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必须依法严肃查处相关企业。有关部门应以媒体报道为线索,既对新闻中点名的多个产品进行查处,也要对其他产品营销行为进行摸排处置。
只要监管不“失明”,护眼膏虚假宣传乱象,将很难危害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甚至不妨这类营销乱象视为诈骗,加大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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