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饶继猛)近日,北京市密云区消防救援局对北京中宏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号楼一层走廊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密云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据介绍,疏散指示标志是火灾事故状态下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设施,一旦损坏失效,突发火情时极易造成现场人员看不清逃生路线,引发拥挤、踩踏、滞留等危险情况,严重威胁单位员工生命安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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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指示标志是火场逃生的“生命指示灯”。密云消防供图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针对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细致讲解隐患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求单位及时完成损坏设施的更换修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密云区消防救援局依法对北京中宏运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北京密云消防提示,疏散指示标志是火场逃生的“生命指示灯”。各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检查、维护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坚决杜绝消防设施器材“带病运行、闲置失效”,确保其完好有效。

编辑 彭冲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