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没有法律强制力的文件,正在成为巴西律师用AI办案时绕不开的参照。2024年3月12日,巴西律师协会(OAB)全国伦理与纪律委员会发布的《第001/2024号建议》,把生成式AI在法务场景里的使用边界写成了条文。

它本身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决议,而是一份技术伦理性质的指导性文件。但它的分量在于:在涉及AI的纪律审查中,它被当作解释OAB《伦理与纪律法典》(CED-OAB)的参照标准。换句话说,违反它不直接产生处罚,却可能被认定为违反法典的迹象。

三个操作支柱

这份建议对执业律师提出的核心要求,可以拆成三条:

  • 主动透明:以书面形式告知客户AI的使用情况及其局限;
  • 人工关键监督:AI生成的输出在交付前必须经过完整复核;
  • 风险管理:定期评估偏见、训练数据来源,并符合《通用数据保护法》(LGPD,第13.709/2018号法律)与CNJ第420/2021号决议的要求。

其中一条被明确写死:不得把职业责任自动归于AI。持续的人工监督是强制性的。起草诉状、分析判例、做初步咨询,这些环节可以用模型,但判断权不能交出去。

谁在管辖范围内

适用范围不只看人在哪,也看事在哪。所有在OAB注册、在执业中使用AI的律师都受约束;律所、法律援助诊所、高校,以及面向巴西法律行业提供AI方案的科技平台同样在内。即便是以外包形式采购AI服务,伦理责任依然落在注册律师身上(第1条第1款)。

系统开发于哪个国家不影响适用——只要使用者是在巴西执业的律师,或涉及本国案件与客户,规则就成立。

提示词要留档

第5条要求把使用参数记入案件技术档案,包括提示词、模型版本和查阅来源。这意味着一次AI辅助起草,留下的不只是成品文档,还有生成它的过程记录。

另一条禁令同样具体:不得依赖生成式输出直接引用判决,必须与官方来源交叉核验,包括联邦最高法院(STF)、高等法院(STJ)以及各州法院通过司法门户或RAPIDJUS提供的渠道。

这份建议在2024年3月7日召开的全国伦理与纪律委员会第142次例会上获一致通过,随后刊登于《联邦官方公报》2024年3月12日第1部分第67页。它属于OAB于2023年启动的全国人工智能计划的组成部分,文中明确援引了LGPD和CNJ第420/2021号决议,但并未专门提及或规范某一具体模型——其治理框架适用于法律场景中使用的任何语言模型。

对算力和模型供应商来说,这条规则的落点不在技术参数,而在可追溯性:谁用了什么版本、喂了什么提示词、输出去向哪里,都要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