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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看点:10月1日,《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公安部令第176号)施行,网安检查覆盖所有"上了网"的企业。查谁?查什么?警察上门怎么办?上月底刚有两位老板因拒不整改被判刑。企业自查清单,一篇讲清。

国庆第一天,一份跟所有"上了网"的企业都有关的新规,悄悄生效了。

10月1日起,《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公安部令第176号)正式施行。你的官网、App、小程序、会员系统,都可能成为检查对象。

这不是虚张声势。9月28日,公安部网安局刚公布两起典型案例: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因"拒不整改"被判了刑。

谁会被查?查什么?警察上门怎么应对?这篇一次讲清。

一、谁会"上榜"?

新规列了八类检查对象,翻译成人话,覆盖面比多数老板想的大得多:

开网站、做App、搭平台,提供接入、数据中心、信息服务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

有官网、小程序、会员系统,收集用户信息的,是网络运营者、个人信息处理者;

跟数据打交道——存客户资料、做用户画像、跑算法推荐的,是数据处理者。

一句话:只要公司在网上有业务,基本都在射程内。开网店、做直播、搞在线教育、连锁店用会员系统,都算。

还有一条要划重点:曾经出过安全事件、或者被罚过没整改的,公安机关重点检查。

二、上门查什么?

《办法》第7条列了11项重点检查内容,归成五类,对照自查:

1. 手续齐不齐——联网单位备案办了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做了吗?

2. 制度有没有——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写在纸上还是真在执行?

3. 记录留没留——用户注册信息、上网日志,依法留存了吗?(按《网络安全法》,相关网络日志须留存不少于六个月。)

4. 防护够不够——防病毒、防攻击的技术措施有没有?发现漏洞改了吗?

5. 数据和算法——客户信息、个人信息保护做到位吗?搞算法推荐的,算法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了吗?

注意,"算法安全主体责任"是新规明确写进重点检查的事项。做内容分发、推荐业务的公司,别再只当技术问题看。

三、警察上门,怎么接待?

先记住程序上的四个硬规定,既是企业权利,也是应对方法:

看两证。现场检查的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要出示人民警察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通知书。对不上的,可以合理提出核实。

分清免费和收费。《办法》明确: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购买、使用指定产品和服务。有人借"检查"推销安全产品,直接警惕。

配合检查,但也留痕。民警可以进机房、问负责人、查阅资料、做渗透测试(远程检测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检查结束会制作监督检查记录,双方签名——你有异议,当场说明,记进笔录。

掂量后果。发现隐患,先是督促整改、发公安提示函;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按《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处罚;风险较大或出了事件的,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直接约谈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看清楚:约谈的对象,是法定代表人本人,不是IT经理。

四、为什么整改通知不能拖?

最重的那道门,在《刑法》第286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用户信息泄露、刑事案件证据灭失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月底公安部网安局公布的两起案子,都是同一套剧本:

案例一(江苏盐城):某公司未核验身份就对外出租服务器,被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它选择继续装睡,结果多人被骗、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法定代表人卢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河南三门峡):某网络技术服务公司被诈骗团伙雇佣发布有害信息,被罚后仍不整改,导致群众被骗。法定代表人张某,同样八个月,缓刑一年。

两个案子的共同点,值得每个老板记住:罚款本身不致命,致命的是收到整改通知还不动。

网安检查,企业自查5步清单

第一步,对号入座。确认公司是不是检查对象——有官网、App、小程序、会员系统、用户数据,就算。

第二步,盘手续。联网单位备案、等保定级备案和测评,没办的抓紧补,不知怎么办的找当地公安网安部门问。

第三步,补制度和日志。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成文上墙,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留档备查。

第四步,查漏洞。技术防护措施跑起来,历史漏洞清干净,应急预案写好、演练过。

第五步,定专人。指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对接检查,收到提示函、整改通知当天响应——这是把老板自己从被告席上拉回来的关键一步。

网安检查不可怕,可怕的是通知来了你不改。

网络安全从来不只是IT部门的事,它是老板口袋里的一张罚单、一份判决书。

常见问题

Q1:小公司没有专职网安,会被罚吗?
A:义务跟系统规模挂钩,但不会因"公司小"豁免。小微企业的底线动作:办理备案、留存日志、基础防护、漏洞整改。拿不准的,主动向属地公安网安部门咨询,比被查出问题再补救成本低得多。

Q2:渗透测试把系统测出问题了,算谁的责任?
A:《办法》要求远程检测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且不得干扰、破坏系统正常运行;受委托的技术机构须签保密承诺,由公安机关全流程管理。发现异常,当场在监督检查记录中说明并留证。

Q3:民警上门,怎么核实身份?
A:现场检查民警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人民警察证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监督检查通知书。对检查记录有异议的,有权当场说明。拒不配合检查和借检查敛财,是两回事,都要分清。

附录:新规要点

《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公安部令第176号)共23条,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8年《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51号)。要点:

检查对象: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等八类;曾出事件或被罚未整改的,重点检查。

检查方式:线上巡查、远程检测(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现场检查(民警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和通知书)。

检查频次:等保三级以上和关基单位每年一次日常现场检查,其他部门查过的复用结果,避免重复检查。

结果运用:隐患督促整改或发提示函;违法的依《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追责;较大风险可约谈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刑责红线:《刑法》第286条之一,拒不改正致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体条文表述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本文为一般性普法内容,不构成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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