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湖晚报)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韩瑜超 通讯员 李红平

嘉兴的小轩(化名)和父母前往某营地参加活动,在自由活动环节,和几个小朋友一同上前喂马。谁知大马突然仰头攻击,一口咬伤小轩嘴部。事发后,小轩父母立即将孩子送医治疗,共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1.4万余元。孩子遭罪、费用不菲,这笔账该算在谁头上?家长与营地各执一词,矛盾就此产生。

栅栏留空隙

马匹突然咬伤幼童

据了解,小轩和父母参加的这场活动在一个营地举行,这里饲养着一大一小两匹马,周围虽设有栅栏,但栅栏间隔较大,留有不少空隙。看着温顺的马儿,小轩和几名小伙伴一起走上前去喂马。

谁料,方才还安静的“大朋友”突然仰头,一口咬向小轩的嘴部。顿时,孩子的哭声打破了营地的欢快气氛,也惊动了在场的家长。小轩父母立即报警,并将孩子送医,医疗费、护理费等花销共计1.4万余元。

面对这笔不小的开销,双方各执一词。小轩父母觉得,营地作为马匹饲养方,理应对动物伤人的后果承担责任。营地一方则认为,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全体家长禁止靠近马圈、禁止投喂马匹;小轩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明知禁令仍放任孩子喂马,主动制造了危险,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马匹在独立马圈内隔离饲养,工作人员也进行了风险提示,营地已在合理限度内尽到安全管理和警示义务,故仅应承担次要责任。一边是受伤孩子的高额损失,一边是“已尽告知义务”的免责理由,双方僵持不下。

动物互动项目

切不可“一放了之”

动物伤人,责任如何划分?北京盈科(嘉兴)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雯婧表示,我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而对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饲养人,法律同样规定了其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由于双方僵持不下,这起纠纷最终被诉至法院。经审理,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小轩各项损失1.4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双方服判息诉,目前案件已生效。

办案法官指出,对经营性营地而言,既向游客收费开放,又承担动物饲养管理之责,相较一般饲养人,须承担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与管理责任。针对动物互动类项目,切不可“一放了之”:应当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定期检修防护设施,安排工作人员在动物活动区域巡查,切实履行看护与管理职责,并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危险提前建立有效预警机制,以防他人遭受损害。

同时,办案法官也提醒广大家长,带孩子参加此类活动前,应查看园区警示标识与护栏状况;游玩期间务必遵守园区规定,与萌宠互动尽量由工作人员陪同、引导,并始终守在孩子身边,不可放任孩子近距离独自接触动物,更不要随意让孩子伸手投喂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