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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持续对常态化扫黑除恶作出深化部署,传递出鲜明导向:扫黑除恶不是阶段性任务,治理重心持续向基层下沉,以依法打击、深挖保护伞、斩断黑财、行业整治、基层固本协同发力,系统破解长期盘踞在乡土街巷、小微市场、资源领域的治理顽疾。经过多轮整治,显性黑恶团伙得到有力清除,但基层涉恶形态持续演变,隐蔽化、软暴力、依附行业监管漏洞滋生等新特征凸显,这也是持续加码推进治理的现实背景,目标在于跳出“打了又生、生了再打”的循环,推动基层治理实现常治长效 。

基层顽疾的特殊性,在于它嵌入熟人社会网络,很多团伙不依靠激烈暴力,而是借助宗族人脉、行业资源、信息优势形成局部控制。在农村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处置、砂石建材、短途货运、农贸市场、物业催收等场景,一些恶势力以纠缠滋扰、胁迫谈判、恶意围堵、垄断客源等软暴力方式攫取利益;网络空间之中,非法催收、劳务碰瓷、恶意索赔、线上敲诈等新型涉恶链条跨地域蔓延,侵害小微经营者和异地务工群体。这类行为单次危害有限、取证难度偏高,长期叠加之后会扭曲基层交易规则,挤压普通群众正常维权和经营空间,久而久之形成治理盲区。

本轮深化治理坚持法治轨道内精准发力,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根本遵循,统一证据标准、案件定性、涉案财产处置规则。对于群众反复举报、办案阻力大、关系网复杂的重点线索,落实挂牌督办、提级管辖、异地用警机制,破除地方人情羁绊。办案环节坚持一案三查,在查清有组织犯罪事实的同时,同步倒查背后公职人员包庇纵容、监管缺位问题,一体推进打伞破网;同步加大黑财清缴力度,沿着资金链路核查股权、代持资产、关联收益,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赖以存续的经济基础,防止团伙成员蛰伏之后重新纠集起事 。

行业乱象整治是根治基层顽疾的关键一环,也是区别于单纯案件查办的治本路径。工程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是涉恶高发领域,很多黑恶势力生根,根源在于行业监管存在碎片化、事后处置的短板。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线索移送、联合研判机制,依托“三书一函”制度,针对办案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监管缺位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提示、检察、监察、司法文书,督促完善准入管理、日常巡查、纠纷处置流程,补齐制度短板,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域。治理逻辑由被动接报办案,转向对行业风险常态化滚动排查、前置预警,从源头减少乱象滋生土壤 。

筑牢基层组织防线,是巩固扫黑成果的根基。基层党组织是防范黑恶势力渗透的第一道关口,持续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严防有涉有组织犯罪前科人员进入自治组织班子;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补齐基层监督力量。当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监督能力足够稳固,宗族势力裹挟、黑恶势力插手村务、侵占集体收益的空间就会持续压缩。基层治理和扫黑除恶双向赋能,平安建设、矛盾调解、风险排查一体推进,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民间纠纷被恶势力借机介入、炒作牟利 。

群众线索渠道是治理链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保持稳定运行,配套举报人保护机制,降低群众检举顾虑。基层政法单位同步下沉宣传,帮助群众识别软暴力、挂名垄断、居间施压等新型涉恶表现,引导群众固定聊天记录、录音、交易凭证、处置回执等证据。专群结合的模式,能够捕捉常规巡查难以发现的隐性线索,弥补执法巡查的信息盲区,形成群众监督、专业核查、闭环反馈的良性循环 。

治理加码并不等同于扩大打击范围,始终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区分民间债务纠纷、一般邻里矛盾和有组织违法犯罪。对单次滋事、偶发冲突,以调解、治安处置、警示教育为主;聚焦多次纠集、形成稳定团伙、在局部区域形成控制影响力、反复欺压群众的情形依法打击,守住法治边界,避免治理泛化,保障正常市场经营、民间交往不受不当干预。

基层是平安建设的落脚点,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大多来自家门口的治理秩序。显性黑恶减少之后,治理的难点转向隐形变异的恶势力和滋生黑恶的土壤。持续加码扫黑除恶,核心价值就在于持续清理附着在基层治理末梢的梗阻,破除局部的非法控制,维护统一、无差别的规则秩序,保障普通群众、小微市场主体能够在不受胁迫、不受垄断干扰的环境中生活经营。

扫黑除恶是持久战,基层顽疾具备顽固性、反复性,不可能依靠一轮攻坚彻底清零。中央持续释放加码信号,就是要把严的态势长期稳住,把打击、查伞、追赃、行业整改、基层固本整套治理体系稳定运转起来。以持续深入的系统治理不断压缩黑恶生存空间,夯实基层政权根基,才能持续提升基层平安成色,护航乡村振兴、城乡基层治理平稳有序推进,让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持续感受到法治的守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