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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段建国律师凭借扎实的劳动法专业素养与丰富庭审经验,代理一起复杂劳动争议案件。面对用人单位多轮降薪、异地调岗、产后返岗及加班年假等交织争议,段律师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最终法院驳回用人单位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劳动者工资差额、经济补偿、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及离职证明等权益,劳动者获得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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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述

多重争议交织,表面证据不利

某女士入职某医药科技公司任前端开发工程师。后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多次降薪,产假结束后又要求其到外地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变更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提交审计报告、搬迁协商函、考勤调休记录等,表面抗辩链条完整。若按常规思路主张,劳动者面临较大败诉风险。

律师介入

跳出“经营困难”叙事

段建国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停留在公司是否亏损的争论,而是逐页梳理劳动合同、薪酬申报、银行流水、微信聊天、邮件、录音及考勤记录,重构争议焦点:降薪是否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劳动者是否及时异议、产假待遇差额是否补足、异地调岗是否合法、加班和年假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离职证明是否法定义务。办案方案由“对抗经营困难”转向“审查程序合法性”。

精准切入

抓住“默示认可”与举证责任

针对公司“降薪实际履行超一个月视为认可”的抗辩,段律师提交劳动者领取降薪工资后即提出异议的聊天记录,证明公司仅答复经营困难后续补发,不能推定劳动者同意。针对产假期间工资,依据生育保险规定主张津贴低于正常工资标准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针对加班,指出时长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对确认,不能以无审批流程否定。针对年假,强调公司证据不足以证明调休完毕。针对离职证明,援引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据理力争。

庭审交锋

证据链与法律适用双线推进

庭审中,段律师围绕证据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展开质证,对审计报告、岗位薪资搜索等与降薪合法性无直接关联的证据提出异议;通过纳税申报、银行流水形成薪酬变化时间线;用邮件和聊天记录证明劳动者产假结束要求返岗、公司要求外地报到;用录音和考勤确认剩余调休。法律适用上,紧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需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以及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和年休假条例举证规则。

胜诉落地

法院驳回用人单位全部诉请

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公司单方连续降薪缺乏协商合意,劳动者提出异议不能视为认可;产假期间应按约定工资标准核算并补足差额;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系公司异地调岗所致;延时加班工资和未休年假工资应予支付;出具离职证明系法定义务。最终判决驳回用人单位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工资差额、经济补偿、延时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及离职证明等权益。

本案的全面胜诉,体现了段建国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对证据链构建、争议焦点重构和法律适用的系统把控能力。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始终注重以专业化、精细化办案回应当事人诉求,在复杂劳动纠纷中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选择专业律师,就是选择对证据、程序和法律的系统性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