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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话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更是潮州古城最动人的风景。2023年1月1日,《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首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潮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潮州市文明办推出系列报道,聚焦细则,配图详解,带您一起读懂条例、践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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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方面,倡导下列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行为:
(一)节约水、电、气等资源 ;
(二) 爱惜粮食,用餐时适量点餐,使用公筷公勺或双筷双勺,做到不剩饭菜、剩食打包;
(三) 不吸烟、不酗酒,不劝烟劝酒;
(四) 在日常消费中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制品;
(五) 优先选择步行、骑自行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六) 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嫁娶等活动;
(七) 参与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潮州”;
(八)国家机关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推进无纸化办公;
(九)其他卫生健康、绿色低碳的文明行为。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纪炀
执行编辑:郑荣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州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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