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将莫邪:铸剑的人死了,儿子提头去报仇
本文讲干将莫邪。《搜神记》卷十一记这个故事,篇名多作《三王墓》:楚国的铸剑人被杀,他的儿子提着父亲留下的雄剑去报仇,最后三颗头一起煮进一口锅。本文讲这把剑是怎么铸成的,讲铸剑为什么被说成要付出人的代价,讲眉间尺的仇是怎么报的,也讲同一个故事在《吴越春秋》里为什么长得不一样。哪一段是原书明写、哪一段是后人添的,本文都会分开摆出来,不做混讲,也把故事里的说法与当时的实情分开来看。
一、《搜神记》卷十一记的是哪一件事
故事记在《搜神记》卷十一,篇名多作《三王墓》,也有本子题作《干将莫邪》。开篇交代得很干脆:楚国的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铸了三年才成,而且成的是雌雄两把。一个「三年」,就把后面所有的祸事都埋好了。
铸剑的人心里清楚:耗时这么久,楚王一定会动怒。所以他把雄剑留下,只带雌剑去见楚王。这一手留剑,是整篇故事的引线——他把一件东西藏了起来,等于把仇的种子也一并留了下来。后人读这个故事,最先记住的往往不是剑,而是这个「藏」字。
临走前他对怀孕的妻子交代了一句话:「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大意是:我这一去必定被杀;如果生下的是男孩,等他长大,就把这话告诉他。这不是寻常的遗言,更像一道留给下一代的谜题,话里不提剑放在哪,全靠儿子自己去解。
果然,楚王发现送来的剑只有一把,而且是雌的,雄的没来,于是把干将杀了。这里有一处值得点破:楚王杀他,明面上的理由是铸得太慢,骨子里却是因为怕。剑交出去了,人还是不能留,这一层读的人往往一眼扫过,却是整个故事的起点。
一个能铸出神剑的人本身就是威胁,古书没有明写这一层,但从事后的处置可以推出来。这属于读出来的意思,不是原文写的——读志怪时把这两样分开,才不至于把后人的推论当成古人的原话,这一点看着小,却是最要紧的分寸。
妻子后来生下男孩,名叫赤,也就是后世常说的眉间尺。这个别号来自他的长相:两眉之间宽到一尺。名字与相貌绑在一起,是为了让人一见面就认出他来,也为了让他一出场就带着记号,读者不必再猜他是谁。
赤长大后问起父亲,母亲把那句临别的话转告了他。他出门向南看,不见山,只见堂前松木柱下有一块石头,于是砍开木头、破开石头,从里面取出了那把雄剑。藏剑的地方不在远山,就在自家堂前,谜面写得远,谜底却在眼前。
这里有一处对照值得留意:这一段与《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的写法差别很大。那边请干将铸剑的是吴王阖闾,不是楚王;铸剑的也不止一个人,干将与他的妻子莫邪同时在场,还多出一段断发剪爪投炉的情节。
同一个故事还见于《列异传》一类书,文字略有出入,撰人是谁历来存疑。也就是说,同一个铸剑的人,在《搜神记》里替楚王做事,在《吴越春秋》里替吴王做事——故事还是那个故事,主人换了,结局也就跟着变了。
二、铸剑为什么要拿人作代价
这个故事里最让人不适的一处,是铸剑久不成、最后靠付出人的东西才成。但得先说清一件事:《搜神记》原文里并没有这一段,「断发剪爪投炉」是《吴越春秋》里的话,后世常常把它一并算到干将莫邪头上,一算就是很多年。
先看《吴越春秋·阖闾内传》的写法:干将铸剑,金铁之类久久不销,妻子莫邪问他缘故,他说先师铸剑时曾夫妻同入炉中,物乃可成,于是莫邪断发剪爪,投入炉中,剑这才铸成,这是《搜神记》里没有的一段。
请注意:投进炉里的是头发和指甲,不是整个人。后世戏曲、小说把它演成「跳炉」「以身殉剑」,那是后来一层层加上去的。传说在流传里被加重,是很常见的事——越到后面,越要更狠的情节才够劲,分不清哪层是哪层,读的就只是热闹。
但也不能因此就轻看「断发剪爪」这四个字。头发与指甲在古代是身体的一部分,古人认为它们带着人的精气。剪下它们投进炉里,在当时是一种郑重其事的献出,不是随手的小事,这层意思最容易读漏,因为头发指甲在常人眼里本不算什么。
这就牵出一层观念:极重要的事,必须付出极重的代价才配得上。所以传说会把「好剑难得」解释成「要拿人身上最要紧的东西去换」。这是古人的思路,不是冶金的知识,两者不能混着讲,混了就两头不落,故事也讲不清。
从技术上说,铸剑确实和某些添加物有关,古人未必全无根据。但把「剑成」直接归因于献祭,只能算传说,不能当史实——把传说讲成技术史,和把技术史当成传说,都是走偏。传说要问的是它想解释什么,不是它合不合物理。
再看《搜神记》的写法:它整段不提铸剑之难,只写「三年乃成」,然后直接跳到楚王动怒、干将被杀。同一件事,一部书盯着炉火,一部书盯着人的下场,取舍完全不同,轻重也完全不同:一个要交代剑,一个要交代人。
这就显出两书的分工:《吴越春秋》是记事的史书,关心剑是怎么造出来的;《搜神记》是志怪,关心人被逼到绝处之后会怎样。同一个铸剑人,在两部书里活成了两个不同的故事,连死法都不一样,也各有一个不同的结局。
所以这一段要分三层讲:传说里怎么写的、古人为什么这样想、实际的技术可能是什么样子。三层混在一起讲,故事就成了猎奇;三层分开摆,才看得出传说与技术的界限到底在哪里,也才看得出传说想说什么。
三、眉间尺的仇是怎么报的
拿到剑以后,事情并没有就此顺下去。楚王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眉间宽一尺的少年,说要来报仇。于是楚王悬赏千金,捉拿这个少年。梦在这里不是闲笔,它是推动整个故事往前走的那只手,也是楚王第一次真正感到怕。
赤只能逃进山里,一路唱着悲歌。这里写的是「行歌」,也就是边走边唱。一个人被逼到山里,还要唱歌,这个动作把孤愤写足了,比直接写他哭更有力,也更像六朝人记事的笔法:不写他心里怎么想,只写他一边走一边唱。
他在山里遇到一个客人。客人问他年纪轻轻,为什么哭得这样伤心。他把实情说了: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父亲,我要报仇。短短几句问答,把身世交代干净,也把托付的门推开了,故事从这里开始转向。
客人说:听说楚王悬赏千金买你的头,把你的头和剑给我,我替你报仇。这一句是整篇的转折——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开口就要走他最要紧的两样东西:命和剑,一样都不留下。答应还是不答应,只在赤的一念之间。
赤答应了。他自刎而死,两手捧着头和剑递过去,身体却还立着不倒。客人说了一句「不负子也」,尸体这才倒下。古书用这一「立」一「仆」,写的是托付与应承之间的分量,也是一句口头承诺的重量,说了就得认。
客人提着赤的头去见楚王,楚王大喜,叫人把头颅放进汤镬里煮。可是煮了三天三夜,头不烂,还跳出水面瞪着眼睛发怒。这一段越写越奇,正是六朝志怪最拿手的地方:不合常理,却写得一本正经,读的人反倒信了。
把它和先秦的写法比一比,差别很明显:先秦记铸剑,多讲剑的来历、谁人所作、有何神异,人只是配剑的;到六朝志怪,重心移到了人身上,讲的是仇怎么结、怎么报、报得干不干净,剑反倒退到后面去了,轻重也就换了。
客人请楚王亲自到锅边看。就在楚王探头的一刻,客人挥剑斩下他的头,头落进锅里;客人随即也自刎,头也落进锅里。三颗头一起煮烂,再也分不出谁是谁。报仇的人,最后也没能全身而退,这是他一开始就想到的。
于是只好把锅里的东西分作三份,各修一座坟,这就是「三王墓」这个名字的来处。结局不给你一个干净的胜负,只给你一个分不开的结果——仇与义一并煮成了一锅,谁也捞不出来,连名字都分不清了,只剩一个「三王墓」的名目。
四、哪些是记载,哪些是后人添的
这个故事流传极广,改写极多。改写一多,原本的样子反而容易被遮住。所以读它,最好先分清三层:哪是原书明写的,哪是别书的异文,哪是后世的演绎。三层不分,就只剩下一个热闹的故事,看完了什么也留不下。
「三王墓」这个地名,是原书明写的,还留了方位,说在汝南北宜春县界。但这类「今在某处」的注,是不是原有、是不是后人补的,各本不一,此处存疑,不宜坐实成某一处实有的坟,也不必替它找一个确切的地址。
「眉间尺」这个名字,情况也类似。原书只说他「眉间广尺」,那是一个长相;后世才把这个特征拿来当名字用。由长相变成一个称呼,中间隔着很长的时间,也隔着许多次的转述和改写,每转一次手,就多一层意思。
拿《搜神记》里别的复仇与报恩故事来比,会看得更清楚。同是卷十一的韩凭夫妇,讲夫妻死后坟上长出连理树,怨气化成了草木,落点在「合」而不在「杀」,与干将莫邪这一篇正好是两路,一个求合,一个求偿。
卷十九的李寄斩蛇,讲一个少女替一县除害,靠的是胆气与智谋,不靠把命托付给别人。同样是面对强敌,这几篇给出的解法完全不同:有的靠舍命,有的靠志诚,有的靠机智,各走各的路,也各有各的代价,没有哪一种是白得的。
干将莫邪这一篇的解法最烈:它不靠官、不靠理,也不靠天,只靠一个肯把命押上去的人。这就是早期复仇故事的核心伦理——血仇不可不报,报不了,就托付给肯担的人;至于自己,可以往后放,命可以先交出去,仇不能不报。
还有一层要说清:这只是故事里的伦理,不等于当时人人都这样做。传说之所以动人,恰恰因为它比现实更极端;拿故事当风俗实录,是读志怪最容易犯的错,也是许多转述一路错下来的起点,错就错在把故事当成了风俗的实录。
后世对这个故事的改写很多,多半会加上转世、报应、团圆之类的收尾,让它不那么难受。可《搜神记》原本的结尾是拒绝安慰的,它没有替读者把那口气顺下去,也没有给谁一个体面的收场,硬到底,一点也不肯让步。
这也是它比许多同类故事活得久的原因:它把三颗头一起摆在你面前,谁也没有干净地赢。读到这里就该明白,它记的不只是一把剑,而是一种不肯了结的执拗——这才是干将莫邪真正留下来的东西,不是剑,也不是仇,而是那口不肯顺下去的气。
来源:《搜神记》卷十一《三王墓》;《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列异传》(三王墓异文,撰人存疑)。
图片来源:《搜神记》明清刻本插图、《吴越春秋》刻本、古籍所载剑器图与书影,均为作品已过保护期的图像,仅作说明性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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