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账户被司法冻结之后,自己生活困难,在朋友圈公开向网友求助收款,只是个人求助,不存在法律风险。这个认知,和财产保全、资金监管相关法律规则并不相符。
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百合网创始人慕岩自曝名下财产被司法冻结,称生活拮据,在朋友圈发文求助筹款,网传单日收款超过5800元,付款人里既有熟人,也有陌生网友。这件事引发热议,大家也开始讨论:被司法冻结财产的当事人,能不能通过网络筹款接收资金。
不少普通人存在认知误区:司法冻结只是冻结被涉案的账户,我新开别的账号接受他人赠与,属于别人自愿帮忙,不受约束。
但法律裁判逻辑并非如此。法院采取财产冻结措施,目的就是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后续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如果当事人本身负有执行义务,另行通过私域渠道持续收款,这笔资金同样属于其个人可支配财产,有被认定为规避执行的风险。
我们要区分善意赠与和规避执行的边界。亲友出于自愿的无偿资助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当事人刻意通过朋友圈公开筹款,持续收取款项,隐瞒收入情况,不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就触碰了法律红线。
从民事执行层面来看,依据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必须如实报告自己全部财产情况,收到的赠与、筹款收入也属于财产申报范围。拒不申报、隐匿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也要厘清,司法冻结不会随意启动,冻结文书上会载明案件案号、冻结事由。当事人如果对冻结存在异议,正确途径是向办案法院书面提起执行异议,提交证据申请核查,而不是通过网络筹款的方式绕开执行管控。
对于网友而言,捐助之前应当了解背景,好心资助,也有可能间接帮助当事人规避执行。对于身处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维权渠道是法定的,不能用朋友圈筹款的方式变相转移财产。
合法的救济路径,永远是向执行法院主张诉求,而不是绕开司法监管另寻渠道。
你觉得,被执行人收到亲友无偿资助,这笔钱是否应当纳入财产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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