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修订版《公司章程》,新版章程以《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为依据,对公司治理架构、权责划分、经营规则等核心内容进行系统性梳理与明确,进一步规范公司组织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新版章程披露,达意隆目前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2.0453005亿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453.00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2008年1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向社会公众发行2900万股普通股并于当年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回溯公司发起设立阶段,14名发起人合计认购8500万股股份,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发起人认购股份(万股)占成立时总股本比例(%)张颂明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陈钢8.50张赞明2.55谢蔚1.70王忠1.70李品1.70王建辉0.85黄少坚0.85王卫东0.85晏长青0.68吴昌华0.40孔祥捷0.40陈怡8.500.10合计

在公司治理架构层面,新版章程作出多项细化安排: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大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占比需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特别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外聘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核心事项进行前置审议。

针对股东权益保护,新版章程进一步优化股东行权机制: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且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查阅;同时明确征集股东投票权的相关规则,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投票权,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

在经营与权责划分方面,新版章程清晰划定不同层级的决策权限: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董事会审议权限覆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交易事项,同时明确董事会对外担保、资产抵押、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的具体审批标准,其中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40%的自身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抵押事项可由董事会审批,一个会计年度内单次或累计500万至1000万元区间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规则方面,新版章程明确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阶段设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该比例最低为40%;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该比例最低为20%。此外还明确了多种可豁免利润分配的情形,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

新版章程同时对股份回购、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行为约束、独立董事履职机制、内部审计体系、合并分立清算等事项作出全面规范,相关条款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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