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大衣哥”朱之文的一场演出再次因为举报被取消了。“这种举报一直都有,最近一段时间格外密集。”朱之文说。9月到10月,青岛、潍坊、西安、郑州、邹城、泰安、章丘、淄博,原本定好的演出一场接一场地被取消。有的是提前通知,有的到了现场才叫停。
因身穿军大衣参加某电视台海选引起关注,并在央视《星光大道》获得月赛冠军,朱之文由此走红成为农民歌手代表。近年来,依然活跃于各种演出舞台,然而,朱之文却遭遇举报困扰,仅这两个月因为举报取消的演出,就有十多场。举报,对朱之文造成经济和名誉“双损害”。
举报最常见的理由,说他是“劣迹艺人”。所谓劣迹艺人,是指因违法或道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演艺人员。从法律角度看,朱之文没有被官方部门认定过违规,也没有任何处罚记录。从道德角度看,他也没有出现过明显失德行为。也就是说,这种举报是“乱扣帽子”。
至于朱之文公开说过的一些话,被人“掐头去尾”,也不是举报理由。因为,一来,对原话掐头去尾缺少足够说服力,其实很容易查证;二来,朱之文是不是“劣迹艺人”,不是举报人说了算。但遗憾的是,相关演出单位或文化部门却轻信举报,叫停朱之文演出,打乱了演出计划。
坦率说,这种毫无真凭实据、私自给人“定罪判刑”的举报,就是恶意举报乃至“暴力举报”。近年来,恶意举报频频出现,即以不正当目的滥用投诉权利。而有人对朱之文乱扣“劣迹艺人”帽子,是比一般恶意举报更恶劣的举报,带有“暴力”成分,目的是毁掉朱之文演绎之路。
网络暴力行为中包括造谣诽谤。某些人针对朱之文乱扣“劣迹艺人”帽子,实际也是造谣诽谤,不是正常举报,而是“暴力举报”。对此,从朱之文到演出举办单位再到有关部门,要进行合力反击。这既维护艺人正当权益,也维护演出市场秩序,既捍卫社会正义也打击不法行为。
作为朱之文来说,依法维权是唯一选择。此前通过起诉,让某“黑粉”不再举报了,但还有其他“黑粉”盯着朱之文的行程不断举报。对此,朱之文应总结此前维权成功的经验,自己或委托律师取证,对所有恶意举报者吹响反击“号角”,该索赔的索赔,让侵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从演出举办单位角度来说,恶意举报无疑打乱原演出计划,让歌迷失望。因此,一方面,要求举报者提供权威有效的证据,否则不予采信,让举报者目的落空。另一方面,有必要配合朱之文方固定证据,便于维权。如果举报到演出地文化主管部门,该部门也不能轻信举报内容。
另外,网络平台、公安部门等也要将抹黑艺人的违法侵权行为纳入治理范畴。平台要对举报帖子、视频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巡查,对侵权者进行封禁。公安部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收网行动中将恶意投诉列为新型黑恶犯罪,各地公安机关也要将恶意举报艺人纳入治理范畴。
法治社会,艺人也好,普通人也罢,其名誉权等都应该得到保障,也不应该放纵恶意举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浪费公共资源。朱之文频繁遭遇恶意举报,应当成为有关各方治理恶意举报艺人的契机。另外,也要保障被举报人的申诉权。
◎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若喜欢本账号文章,请订阅并批评指正◎
热门跟贴